谎称“托关系”能上名校 一人因诈骗罪被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每年升学季,总有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上名校绞尽脑汁,骗子正是利用家长的这种心理,设置“入学骗局”。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
2021年11月,赵女士与朋友薛某某谈起自己的儿子小松(化名)即将上小学,但不确定以后能分到哪个学校去,薛某某称自己“在教育系统有人脉,可以帮忙想想办法”。过了几天,薛某某表示已经联系上了人,但需要5000元跑关系。赵女士和家人商量后,便通过微信给薛某某转账5000元。
开学前,薛某某表示已经帮助小松成功入学。开学当日,看着小松步入心仪的学校,赵女士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然而,2024年1月的一天,赵女士接到一个电话,老师表示小松现在在学校,但不是该班学生。来到学校的赵女士这才发现,自己一直被薛某某蒙在鼓里。
原来,薛某某不仅伪造了小松的入学证明,还冒充学校的主任、老师与赵女士保持联系,并以缴纳书本费、伙食费等为由,陆续骗取赵女士7000余元。上学期间,当赵女士将小松送至学校后,薛某某便从地下车库将小松接至自己出租屋内,等到放学时间再将小松送至学校。为了不露出马脚,薛某某一边哄骗小松保守与自己的“秘密”,一边在书店购入相应教材,营造小松上学的假象。直到薛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没有薛某某带领的小松自行到该学校的某教室内上课,老师突然发现班级内多了一名孩子,急忙联系小松的家长,赵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
4月7日,该案移送至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被害人找工作、捞人、帮孩子入学等各种虚构的理由骗取他人钱款共计39万余元。案发前,薛某某归还18万余元,实际从两名被害人处骗得共计21万余元。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8/t20240823_1653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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