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丨找回消失的身份 化解遗产继承难题
找回消失的身份
化解遗产继承难题
韩宇 王跃新 游兴隆
近日,在辽宁省新民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女儿丁秋(化名,丁洋姐姐)的陪同下,88岁的信访人丁福生(化名)终于从银行取出了儿子丁洋(化名)生前遗留在个人账户内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30.3万元。
2021年8月,丁洋因意外离世,其个人银行账户内遗留的生前就无法取出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成了丁福生和丁秋的一块“心病”。由于丁洋生前没有户口,去世后死亡证明也被延误,丁福生无法证明自己与丁洋的父子关系,无法继承丁洋的遗产。三年来,老人丁福生与女儿丁秋多方奔走上访,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2024年4月,走投无路的丁福生、丁秋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新民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没有户口
怎么证明父子关系?
听了丁福生和丁秋的介绍,承办检察官发现这是一起非涉检信访案件,按规定本可不予受理,但考虑到此案涉及户籍管理及遗产继承,有可能存在相关单位履职不到位损害民生权益的问题,承办检察官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向沈阳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自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控申为民”,努力从源头上减轻信访群众诉累。沈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几天后,市检察院领导下访接待了丁福生和丁秋。
“1995年我弟弟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工作,当时因为在新民市内没有房子落不了户,又不想回农村,后来(迁出的)户口过期了,他就成了‘黑户’……”
“一直到人没了,他都没有二代身份证,外出住不了旅馆,多少次都只能睡在大街上……”
“活着时候自己的工资取不出来,‘走了’以后,我证明不了父子关系,他留下的钱我也取不出来……”
头发花白的丁福生和丁秋说。
听完信访人的介绍,接访领导要求市县两级院一体履职,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户口遗失、死亡证明延误等问题开展走访调查,努力帮助群众化解遗产继承难题,以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
两级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成立联合办案组,决定从信访人反映的户口问题着手。办案组先后到新民市公安局、第二高级中学以及丁洋生前居住地的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多家单位走访,均未查到丁洋的户籍及相关资料。在走访过程中,办案组了解到,由于户口问题及生活琐事,2003年以后丁洋逐渐患上心理疾病以至无法上班,只能在家休养。2021年8月,丁洋在自家附近的湖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丁福生与丁秋悲痛万分,多年未决的户口问题让一家人对民警怀有较深的误解,丁洋的去世进一步加深了积怨。在出警现场,丁福生、丁秋与民警发生激烈的言语冲突,延误了死亡证明的办理。
户口,这件看似平常的民生小事,却成了丁洋最大的问题,生前是,去世后依然是。
一连多日,办案组的检察官多方查找丁洋的户口,但始终一无所获。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一个念头闪过——“丁洋参加过高考,当年的报考档案中或许有户籍材料!”办案组立即赶往教育局,果然在档案室中找到了丁洋的户口证明。公安机关据此出具了证明材料。丁福生与丁洋的父子关系得到了确认。一周后,经检察机关协调,家属提供了相关材料,公安机关为丁洋补办了死亡证明。
两难问题:谁先给钱?
办案过程中,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向办案组的检察官求助:丁洋去世后,因近亲属未及时通知,2021年11月单位才获悉,此时已为丁洋多付了三个月的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学校联系丁福生和丁秋返还,二人则要求学校先帮助取出丁洋生前的工资。三年间,丁福生与丁秋不断到学校信访,给学校的正常工作也造成了较大影响。
办案组认为,丁福生生活本来就较为拮据,在无法继承遗产的情况下,返还丁洋的工资确实较为困难,化解纠纷仍要从遗产继承入手,只要解决了继承问题,其他的事便可以迎刃而解。
5月27日,办案组检察官陪同丁福生来到新民市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考虑到丁福生身体不好、长期需要服药及家庭困难实际情况,检察官为他们申请了公证费用减免。一周后,遗产公证完成,困扰这个家庭多年的难题终于化解。6月1日,在检察官的陪同下,丁福生来到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领取了丁洋的抚恤金及丧葬费79000元,并办理了遗属补贴手续。后续,丁福生每月可以领取260元的遗属补贴。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丁福生主动向新民市第二高级中学返还了为丁洋多支付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10300元。
多一分履职,让悲剧不再重演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2015年国务院及公安部先后印发相关工作意见,对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作出了明确部署。为避免丁洋的悲剧重演,深化解决辖区内无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5月8日,新民市检察院向新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开展无户口人员摸底清查,推动无户口人员应落户尽落户,进一步提高户口管理服务水平。
6月3日,新民市公安局作出回复,联合镇、村、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全面排查,新发现无户口人员7人,已全部解决落户问题。同时,该局还推出了“窗口服务365天无休”“否定备案”“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户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5月12日,新民市检察院向新民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关心关注教师落户问题及工资领取问题,加强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帮助教师解决好个人急难愁盼。6月7日,新民市教育局反馈,采纳检察建议并在辖区内开展了专项排查,制定了保障教师权益的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myklj/202407/t20240719_6569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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