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看得见的“伤”和看不见的“痛”
7月18日《检察日报》第5版
9岁女儿被继父性侵后,用剪刀将继父捅死。此时,她已经目睹继父家暴母亲两年。但此后5年,母亲只要看到她与外人接触,就疯狂打她……今年7月3日,电影《默杀》上映,“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话题再次引发各方关注。
随着我国司法文明的不断进步,“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已不仅限于直接的身体和精神伤害。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理念的进步,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落实。”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周海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周密、全面,但仍有不少家长持有“不打不成器”的错误观念,动不动打骂孩子,致使有些孩子被家暴后,从推一把或打一下小朋友发展到欺负同学,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国外相关研究显示,家庭暴力与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有正向关联。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挺解释道:“家庭暴力下,孩子和父母之间畸形的亲情纽带可能会破坏孩子与社会的正常联系,从而增加其越轨进而实施犯罪的风险。”
暴力行为带来继发性获益?
强制报告制度让伤口“被看见”
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杨燕见到5岁的王旭时,他头上有个大包,眼睛红红的,身上也有多处淤青。
“这是我打的。”孩子的亲生母亲王某理直气壮地说。
“为什么打孩子?”
“他写作业慢,打他是为了让他听话。”
今年1月,王旭所在的幼儿园在晨检时发现王旭遍体鳞伤,老师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回民区妇联。区妇联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回民区检察院。该院当天就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检察官了解到,王旭父亲在外打工,王某全职在家负责孩子的教育,且抱有让孩子出人头地的执念。虽然王某经济条件一般,但她给孩子报了美术等多个兴趣班。只要王旭学习上有一点不合王某心意,王某就“就地取材”对其进行殴打,被打的王旭根本不知道怎么办。
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对王旭进行家访。
“未成年人往往因为年幼而难以独立报案,致使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成为隐案。”周海波说。因此,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及时发现家庭暴力线索尤为必要。“教师、医生等主体通过与未成年人的密切接触,更有机会发现未成年人受到虐待的情形,并且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未成年人疑似受到侵害、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均为报告内容。这使大量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家庭暴力也能够及时被报告,有效防止和减少恶性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周海波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建立强制报告制度“逐案倒查”机制,对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逐案倒查是否有报告责任人未履行报告义务情形,以此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王某因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这个案子更重在保护。所以我们准备充分利用取保候审期限,将教育、帮助贯穿侦查、审查始终,最大限度帮助王某树立正确的育儿理念。”目前该案尚未移送审查起诉,杨燕解释了本案的办案理念,“检察机关要提早介入,多做一点,让这个母亲改好。”为此,该院联合该区妇联对王旭父母做了大量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让其转变对理想化孩子的心理设定。
杨燕还通过幼儿园老师了解到,如果有小朋友不带王旭玩,王旭就会把对方推一把或打一下。上海希言善德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二级心理咨询师张峥把这种行为归结为继发性获益:“小孩子的行为来源于原始的模仿。妈妈打他后,他变听话了。他看到了攻击别人可以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于是他认为打了其他小朋友,小朋友就会带他玩。”为及时纠正王旭的错误行为,将暴力倾向扼杀在萌芽,该院安排了心理专家和老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针对王某无工作现状,联系社区安排其参加公益劳动,让她尽快回归社会。今年7月1日,杨燕再次回访王旭家时注意到,王某对王旭态度缓和了。
寻找“替罪羊”发泄情绪?
矫治+保护防止“错”变“罪”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午夜,公安机关找到离家出走的丁博时,他呆呆地坐在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某学校附近的路边,头发都“白”了。
丁博从小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父亲几次再婚,丁博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父亲和爷爷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奶奶脾气暴躁、精神异常。进入青春期的丁博沉迷网络,爷爷管教他的方式就是打他,如果再不听话,就叫来他爸爸打他。爸爸到底打他到什么程度?打到他自杀。他因实在受不了父亲的毒打曾经服药自杀,幸好抢救及时而得救。2023年2月25日,丁博再次与爷爷发生冲突,当听到爷爷说“我要告诉你爸爸,让他来收拾你”时,他害怕了,离家出走。
丁博姑姑随即报案并同步向妇联求助,公安机关当晚找到丁博;妇联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报告至如皋市检察院,该院随即介入调查。
2023年2月27日,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徐明明到丁博所在学校了解情况。初次见到丁博时,徐明明的第一印象是:“孩子话很少,看上去安静、内敛。”但在丁博老师的描述中,丁博似乎换了一个人。
“好动,很随意,比较调皮,小麻烦不断。”丁博的任课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他。因为长期被家暴,丁博攻击性很强,欺负同学、打同学是家常便饭,他还偷拿同学东西。
张峥解释了丁博的这种反差,“因为长期处于家暴环境中,他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愤怒。面对陌生人时,安静和内敛正是过度自我防御的表现;面对同龄人,就要去找‘替罪羊’,通过攻击释放愤怒,获得满足感。”
“对于这个孩子,一方面要矫治,另一方面要保护。”徐明明说,丁博已经有严重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干预,极可能逐步发展为犯罪。为防止丁博由“错”变“罪”,该院探索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训诫教育,告诫他不要沉迷网络,不能校园欺凌。该院还联合学校对丁博同步开展心理健康和自护知识教育;对丁博父亲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改变粗暴管教方式,学习亲子沟通技巧。
如何更有效保护被家暴的未成年人?周海波告诉记者,“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也适用于办理涉未成年人家暴案件。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通过设立专门场所、完善工作流程和引入专业社会力量等方式,一次性完成取证询问工作,并同步开展救助保护工作。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中,将参照该意见的规定,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
今年6月28日,徐明明对丁博的老师进行回访。老师表示,孩子乖多了,孩子和大人的冲突也减少了。
唯有暴力可以解决问题?
多举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从吹胡子瞪眼到眼中含泪,从避而不见到提早等候;从夜不归宿到主动做家务,从“怀念”父亲到“拥有”父亲。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廖素敏见证了一对父女的重新相遇。
王美婷(16岁)为帮好友出头,纠集多名男子殴打、恐吓他人,致对方轻微伤。2023年3月,慈溪市公安局以王美婷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了解到,王美婷父亲酒后经常殴打老婆孩子,甚至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打。这次,王美婷就是学着用父亲的方式解决问题。
据调查,王父有3次家暴警情记录,但公安机关认为“打老婆孩子”是家事,未予处罚。对于受害人此类困境,何挺认为主要有四条解决途径:“一是加强有关部门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二是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对不作为或处理不当的情况进行问责。三是完善反家暴举报和响应渠道,如多部门联动设立24小时的家庭暴力举报热线或线上求助通道,确保受害人可以随时被救助。四是加强社区支持网络,建立和培训反家暴志愿者队伍。”
案发后,王父拒不赔偿。“我女儿是见义勇为,为什么要赔钱?”王父不理解检察机关的做法,见到检察官就躲。王家其他家庭成员有意赔偿,但害怕挨王父打也不敢出钱。2023年8月,该院联合村委会、市妇联到王家做通孩子祖父祖母的工作,促使他们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该院依法对王美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检察官联合社工为王美婷量身打造专门的教育矫治方案,安排并督促其读书、戒烟戒酒、参加公益活动及每月写思想汇报等。“王父对司法机关很抵触,直接制发督促监护令,会让他的反抗情绪更大,难以取得良好效果。”对于王父的家庭教育指导,廖素敏在等待一个契机。
3个月后,王美婷的一篇思想汇报给了廖素敏灵感。这篇思想汇报中写道:“小时候爸爸对我很好,经常抱我,还带我出去玩。爸爸妈妈也很甜蜜,我怀念那时候爸爸的好脾气和家庭氛围。”廖素敏还注意到,帮教期间王美婷变化很大,会主动做家务,给父母做饭。“是否可以用孩子的成长帮助父亲转变?”经过和同事讨论,廖素敏决定邀请王父来检察院聊聊。王父听到女儿的心声后,一改常态,答应见面。
见面当天,王父比约定时间早到了半小时。在看到女儿写的思想汇报后,王父眼中含泪,好一会儿才苦涩道:“我不该喝酒,谢谢你们。”在与王父建立信任关系后,该院安排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对王父进行心理疏导,同步安排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参加非暴力沟通培训等,王父逐渐转变说话方式,学会了表达爱。今年2月,王美婷顺利通过考验期,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5月,廖素敏回访王家得知,王父脾气变好了,再也没有打过家人了。王美婷不再夜不归宿,生活也步入正轨。
如果没有妇联的报告,王旭被家暴案将成为隐案;如果没有老师的时时关注,丁博可能逐渐走向犯罪;如果没有出于对村委会干部的亲近和信任,王美婷的祖父祖母很难出钱赔偿……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中,检察机关一家之力有限,如何凝聚各方合力?周海波表示:“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十分有必要。”譬如,在办理王美婷案件后,慈溪市检察院与妇联、司法局、法院、社会治理中心等多部门建立了家事联调服务工作机制,由检察官、法官、律师、婚调能手、心理医生等组成“平安直通车”家事调解队伍。自2024年4月以来,“平安直通车”共“发车”至乡镇(街道)3次,参与调解案件26件,化解矛盾纠纷12件。“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中,及时了解未成年被害人需求,积极联系协调妇儿工委、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临时照料、医疗救治、转学安置、经济帮扶等必要的救助保护。通过各部门联合发力,实现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周海波总结道。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7/t20240718_6568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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