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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公开听证给不捕不诉案件“加把锁”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5月10日《内蒙古法制报》第6版

  

  

  近日,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对两起拟作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该院检察长邬卫君亲自主持。

  

  

  

  

  

  听证会上,邬卫君按照听证会流程介绍了召开此次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及听证注意事项。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侦查机关认定案件事实及意见,阐述了审查案件后,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拟作不批准逮捕处理意见的理由及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在听取介绍的基础上,分别对案发经过、检察机关不批捕理由、法律法规适用等现场提问,并发表个人意见,在单独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批捕决定。今后,东河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5/t20240520_64736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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