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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自治区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纪律作风保障、加快推进宁夏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工作要求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凝聚形成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学习研讨、警示教育、解读培训、检视整改,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灵活运用视频教学、交流研讨、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通过学习教育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内化于行,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深刻汲取发生在检察机关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

  会议强调,要狠抓“关键少数”,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体检察人员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深入研讨和自查整改,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在求实效、提质量上下功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凝心聚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绩实效。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04/t20240418_860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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