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朔城区:督促严格落实反家暴法规定更好保障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近期,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在全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针对发现的家庭暴力事件督促公安机关向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今年2月,朔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辖区妇女遭受家暴情况和公安机关履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通过与妇联组织沟通调取被家暴妇女来访记录,调取公安机关接处警平台警情数据等方式,查阅分析了2022年1月至今年2月全区涉家暴的举报、妇联来访记录、警情记录等信息。
经调查发现,朔城区多名女性因遭受家暴多次向公安机关报警,但接处警派出所大多采取口头调解或告知其自行到法院报案的方式处理。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接处警派出所均未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者依法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为充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朔城区检察院于2月21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随后向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在接到辖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报警后,按照反家庭暴力法、《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接到检察建议后,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高度重视并于近日作出答复,表示将严格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及时出警,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协助受害人就医,依法调查取证,并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告知受害人法律救济途径。
(原标题:家暴情节轻,也不能只口头调解了事 朔州朔城:督促严格落实反家暴法规定更好保障妇女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fjcdt/202403/t20240331_650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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