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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坚决整治“股长现象”作风顽疾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宁明县应急管理局召开警示教育会,县纪委监委对该局1名股长宣布处分决定,现场以案释纪释法,该局党委负责人就行业作风、队伍管理、执法执行等问题深入剖析。

  

  此前,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周某某,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辖区某加油站违规经营销售油品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最终受到处分。

  

  今年以来,宁明县把整治“股长现象”作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重点推进,制定整治“股长现象”监督检查细案,聚焦一些单位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对待群众态度敷衍傲慢、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任性用权、“吃拿卡要”等表现形式,推动职能部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清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梗阻”“绊脚石”,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股长现象”,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在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县出台了《关于开展“转作风、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保障加快建成“边关名城”的实施方案》,列出“股长现象”“官老爷”做派等20个问题清单,县纪委监委设立作风整治和执纪问责组全程跟进,紧盯行政管理、审批权限集中的股长、主任等,深入核查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和食品安全、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系统查纠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服务站,以驻点监督的方式,深入县营商办、窗口部门、辖区企业了解职能部门履职和服务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7个,3名股长因作风问题被立案查处。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作为纠治“股长现象”作风顽疾的重要抓手,督促组织部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窗口服务、项目审批等县直部门清廉建设,监督推动该县打造县级清廉机关示范单位9个,选树先进个人18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客户回访和服务评价等制度机制30余项。督促县直机关单位健全“权力梳理+风险排查+落实整改”的预防机制,深入查找股长、主任等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166个,制定预防措施215条,助推清廉机关建设。(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326/gxjjw66025186-189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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