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代表委员说】全国两会的河南检察声音

发布时间:2024-03-09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站调度车间党总支书记郅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站调度车间党总支书记郅慧告诉记者,她对去年4月受邀参加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的情景历历在目。“会上,我了解到,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并联合水利部启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一系列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

  

  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郅慧代表与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保持着常态化联系。“我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见证了母亲河的‘颜值’越来越高。”郅慧代表表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等危害河道安全犯罪,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广泛凝聚工作合力,为守护黄河岁岁安澜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司富春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司富春的建议也和黄河保护有关。围绕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司富春代表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了具体建议。

  

  “近两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生态环境持续明显向好,但危害河道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司富春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办案,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助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深化上下一体、协作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

  

  “检察机关还要加大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公益诉讼线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心、人民关注的黄河保护大格局。”司富春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李灵希望小学校长、周口希望之星幼儿园园长李灵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发现更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李灵希望小学校长、周口希望之星幼儿园园长李灵看来,检察机关将大数据运用融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全过程,能够进一步延伸保护路径、拓展保护范围、提升保护质效。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能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和烟酒彩票售卖点,但在落实中还存在难题。”李灵代表说,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销售网点和场所进行全覆盖、动态化监督,更好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保护好未成年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建议在一些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中建立群众反映情况的通道,实现线索的便捷上传和办理进程的实时跟踪。”李灵代表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中岭

  

  “春节过后,我一有空就来绿色生态蔬菜育苗基地,和技术人员一起查看幼苗长势。”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中岭说。

  
前些年,回到家乡的孙中岭看到,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村民们只是采用传统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零星种植大蒜、蔬菜和其他农作物,全村805户3020口人,人均耕地面积1.6亩。

  
“这种家庭小规模分散经营、结构单一的生产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农民们收入低,增收困难。”孙中岭说,他下定决心回乡创业,带领村民们走出一条致富增收路。孙中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带领村干部经过反复调研实践,注册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始探索以土地、人力、资金、农机、人才五种入股方式集中集约经营,让农民成为产业发展主体,实施了“全民参股+公司化管理”的合作经营模式,改变传统的家庭分散经营模式,走符合市场规律的规模化经营道路。

  
在孙中岭的带动下,孙庄村建成了1800亩农场,发展有机蔬菜、水果种植和农业服务业项目,探索农村合作经营新模式。目前,村集体经济吸纳就业人员600余人,带动周边5000个农户种植高品质农产品,亩均收益从400元增加到8000余元,孙庄村也由集体经济“空壳村”一跃成为年收入350万元的“明星村”。

  
“富裕起来的农民更需要提高法治素养,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法治基础。如果不遵纪守法,就有可能因案返贫。”孙中岭话锋一转,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涉及农业领域的各类案件会逐步增多,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好涉案农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在高质效办好涉农案件的同时,要不断创新检察为民工作模式,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水平,结合监督办案、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助推农业生产安全。要结合办案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就涉农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孙中岭建议。

  
“检察机关的助力固然重要,但我同时认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农民增收的根本之计,也是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新型职业农民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劳动者,既要遵纪守法,更要拥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孙中岭说,“我作为来自基层的农民代表,积极带领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检察机关‘送法进乡村’活动,全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得到稳步推进,村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我们在促进农民增收、壮大乡村富民产业的道路上越走越有信心。”

  

  2024年1月,在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孔相卿代表(左一)与禹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商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我关注到,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搭建轻罪治理体系,通过简案快办、公开听证、综合协调、释法说理、训诫教育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钧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孔相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孔相卿代表长期关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他认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轻罪治理工作机制,是顺应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趋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履职中,他了解到禹州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逐步建立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非羁押监管、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多项制度机制,推动了轻罪案件从办理到治理的转变。

  

  “轻罪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凝聚多方合力。”孔相卿代表表示,“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高效办理,分析总结类案的案发原因,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推动高水平社会治理;另一方面要融合社会各界力量,建立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村(居)委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从社会层面预防和减少犯罪。”

  

  孔相卿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强化能动履职、依法监督,在体系搭建、机制建设、溯源治理上持续发力,引领全社会形成轻罪治理合力,以轻罪治理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403/t20240306_633235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