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加强过渡期监督 助推乡村振兴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兴庆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多措并举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有效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村级监督,打通监督“神经末梢”。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齐35个行政村村监会成员,加强村监会规范化建设,明确责任内容、工作流程、监督重点,切实发挥村级民主监督全天候、面对面优势。对100余名新任职村监会成员进行培训,加强党的惠农政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培训指导,让村监会成员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
开展专项清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长期拖欠未兑现、债权债务不明晰等问题,通过乡镇自查自纠、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等形式开展专项清查,厘清村级收益、产权、债权,并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完成整改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加大核查力度,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切实规范村级财务以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管理。
进行交叉互查,提升监督保障执行效果。建立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交叉互查体系,成立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组成的督查组,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产业扶贫、安全饮水以及干部作风等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开展交叉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目前,已对惠民、扶贫项目开工建设、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2轮督查,对之前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严肃查处问责,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对涉农、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从严问责主管部门、监管单位责任,以严肃问责压紧压实责任,同时注重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着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办单等多种方式,从源头防范制约。目前,共查办腐败和作风问题2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问责2人。针对涉农领域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兴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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