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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区:打造有温度的检察服务窗口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站式服务的背后是“如我在诉”

  常州天宁:打造有温度的检察服务窗口

  

  2023年6月6日,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待信访群众。杨逸摄

  “蔡蔡,门口有个当事人找你。”“蔡蔡,有群众打电话向你咨询……”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总能见到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蔡蔡”为群众忙碌的身影。“蔡蔡”是当事人对控申检察官蔡俊峰的亲切称呼。

  2020年以来,天宁区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先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6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5件,组织检察听证30余次,以“一站式”优质高效检察为民服务赢得了群众好口碑。不久前,该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

  “一揽子”包到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过户办不成、官司难进行、低保又停发……检察官,我实在走投无路了,请你们帮帮我。”2023年3月28日,田某申诉时对蔡俊峰说。

  田某听力有残疾,并患有肾病,一直无法工作,与肢体残疾的母亲靠低保度日。2022年12月,田某拿着已故父亲的自书遗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田某在外地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田一(化名),且其对遗嘱一事一无所知。因无法确认遗嘱的真实性,房管部门要求田某提供公证书或法院裁判文书。

  公证费用较高,田某两相比较之下选择了诉讼途径。田一因突然被妹妹起诉,心生嫌隙,拒不调解。为筹措诉讼费用,田某向小贷公司借了款,贷款到账后还引发了低保账户异常预警。2023年3月,当地民政部门暂停向田某发放低保金。

  “兄妹矛盾、过户问题、背负贷款、低保暂停……一连串的问题沉甸甸地压在田某母女身上,我们要一揽子为她们解决好。”蔡俊峰为田某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梳理出问题清单,决定逐一化解。

  该院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并向田某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其燃眉之急。与此同时,蔡俊峰耐心劝解田一,让田一理解了妹妹的困难处境,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调解。为尽量减轻田某讼累,蔡俊峰查阅法律法规后,从国务院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找到依据,协调法院免去了田某的诉讼费。法院调解后当天便出具了调解文书,蔡俊峰随后陪同田某来到房管部门,帮其顺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在亲戚帮助下,田某还清了贷款。蔡俊峰又推动民政部门启动特别程序,恢复了田某的低保待遇。

  “一条龙”帮到底,联合救助帮扶

  “孩子已经做了两次手术,都很成功。”2023年10月,蔡俊峰与同事回访吴某母女时,吴某见到检察官感激地说道。

  2022年4月,吴某在常州生下一名患有先天性肛门闭锁的女婴小希(化名)。因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又联系不上已经离婚的小希的生父,吴某无奈将小希遗弃在常州市儿童福利院附近,群众发现后报了警。小希随即被吴某领回,住在农村的吴某生活十分艰难。同年8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吴某遗弃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天宁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发现救助线索后,及时移送该院控申检察部门。

  办理该司法救助案时,蔡俊峰发现,作为被害人的小希无民事行为能力,吴某是小希的法定监护人,但同时又涉嫌遗弃犯罪,也是犯罪嫌疑人。如向吴某发放司法救助金,等于救助了犯罪嫌疑人,有违司法救助的原则。随后,蔡俊峰走访当地儿童福利院、医院、民政局等部门,认真听取意见,确定了医疗救助与社会扶持“一条龙”救助帮扶方案,司法救助金直接划拨至医院专项账户,确保用于对小希的救治。

  考虑到吴某犯罪情节轻微,从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吴某作不起诉处理。与此同时,常州市检察院、天宁区检察院向治疗医院转账司法救助金4万元,用于小希的手术治疗费用。

  在天宁区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常州市妇联为吴某母女提供了就业指导和生活帮扶,常州市民政局也划拨专项资金进行社会救助,检察官还协调吴某母女所在社区减免了她们的部分房租,还进行生活帮扶。检察干警听说吴某母女的遭遇后纷纷捐款和资助生活用品,帮助吴某母女尽快走出困境。

  “一竿子”插到底,现场答疑解惑

  “明明是我的车,他们未经我允许就拖走,这不就是偷车行为吗?”2023年3月22日,天宁区检察院在常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旁的停车场内,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检察官来到“案发”现场,就李某申诉案耐心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2023年2月,李某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在停车场的汽车被人偷走了。公安机关查看监控后发现,小偷竟是李某的债权人,并且是根据此前与李某的约定才扣押其车辆,还向公安机关出具了李某拖欠银行贷款的证明材料。

  原来,李某此前为了获得贷款资金,将车辆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还办理了贷款保险,之后李某未还清贷款,保险公司代李某结清了贷款。李某收到贷款结清证明后,觉得自己已没有债务,车辆抵押权登记就无效了。但实际上,李某仍是债务人,只是债权人由贷款的银行变更为保险公司,车辆仍然处于抵押状态,债权人可以请求扣押车辆抵偿债务,保险公司事先也向李某发过告知函。

  情况已经查明,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起贷款纠纷,向李某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李某坚持认为这是盗窃,因此申请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追回“丢失”车辆。面对李某的申辩,为彻底解开李某的法结心结,以案释法教育更多群众,天宁区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停车场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律师、金融信贷专家及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播放现场监控视频后,检察官和听证员共同为李某厘清法律关系、详细讲解抵押登记和贷款保险相关条款。最终,李某理解了事情的原委,当场撤回了立案监督申请。

  (通讯员宋婧妍)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1/t20240119_6406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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