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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一体化跨区域协作办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珠江源头碧水流

  云南曲靖:一体化跨区域协作办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检察官会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勘察河道并取样。

  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乌蒙山余脉的南盘江是珠江源头,在云贵高原的崇山峻岭间奔腾而下,流经贵州、广西,最终汇入南海。

  近年来,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季节性黑臭、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淤堵、渗漏、溢流严重,当地水质为劣Ⅴ类,直接影响下游水质。曲靖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自2022年1月开始,从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水体污染线索入手,向上延伸至珠江源头,向下延伸至曲靖市全境流域,通过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南盘江流域曲靖段综合治理,让流域水质优良率达92%,再现了珠江源头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景。2023年9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

  集群作战实现一体化办案

  “这个专案是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跨区域协作办案模式的生动实践,有效整合了市、县检察机关办案力量,上下发力共同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实现了案件提质增效。”曲靖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开宇介绍,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有支流及排水沟12条,水质自上而下呈现污染加重趋势。然而,由于监管主体多、层级不一,且监管措施上下游不同步,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治理。

  曲靖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由市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牵头抓总,建立线索定期报送、专人负责、定期讨论等机制,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地毯式”摸排工作,共收集涉案线索38条。在此基础上,曲靖市检察院还以“属地原则”为主,采取跨区划协作的方式,将麒麟区检察院所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5条案件线索交由马龙区检察院办理。马龙区检察院接收线索后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并顺藤摸瓜摸排其他线索。

  “麒麟区检察院也没有‘一交了之’,我们两个院经常就西河麒麟段、麻黄大沟、幸福大沟、康桥河径流情况、问题多发点、责任单位等问题进行沟通,防止重复立案,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互相派员取证。”马龙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袁七星告诉记者。

  通过市院统一指挥、基层院相互协作,麒麟区检察院与马龙区检察院强化了衔接配合,共向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2件,推动麒麟区9个行政机关开展铺设截污管网、新建闸门、设置自动污水泵、河道清淤、打捞漂浮物、封堵排污口等治理工作。

  协同共治破解“九龙治水”

  “检察院办理的这个专案将行政机关的力量拧到了一起,形成了工作合力,打通了南盘江生态环境修复的堵点,有效推动了水环境保护。”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栾云春说。

  曲靖市检察院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得到主要领导的专门批示,曲靖市政府还印发《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曲靖市委、市政府强力治污的鲜明态度为推进专案办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位于曲靖市区的西苑白牛农贸市场,是一个集居住、经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农贸市场,其中的临街小餐饮店就有355户。专案组在走访中发现,西苑白牛农贸市场内雨污管道混接、管道狭小、淤积严重,市场中宰杀鸡、鸭、鱼等产生的污水直接排进雨水管网,周边餐馆的泔水直接倒进地下管网,居民与商户也存在将生活污水引入雨水管道排放的情况。

  治理西苑白牛农贸市场的污水排放问题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的职能,对此,曲靖市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多次召开咨询会、磋商会,并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人员一起参加巡查。他们打开一个个窨井盖,查看一个个污染点,现场讨论问题及解决方案,让职责明确了,工作关系理顺了。不久后,曲靖市规划建设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对雨污混接、错接、商(住)户“小散乱”排水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治;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西城街道、西苑社区、市场监管所、环保局、建设局等开展整改工作,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西苑白牛农贸市场管理方、白牛居民小组组织人员对外围、内部沟渠进行为期8天的清理。截至目前,在多方协作下,上述问题均已得到有效整治。

  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

  “无人机的使用,直接解决了人力摸排中的视觉障碍和地理障碍,使调查取证更加快捷,确定污染源等工作准确而快速。”陆良县检察院检察官常生林表示,无人机和大数据的使用对办理南盘江专案起到了重要作用。

  南盘江曲靖段共有306个排污口,流域面积广,地势复杂。专案组曾徒步对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白石江支流、西河支流开展线索摸排。但是,一行人14天徒步120余公里,成果寥寥,效率低下。为此,专案组采购了无人机及制图软件设备用于调查取证,通过不同视角与不同机位获取南盘江水体污染第一手资料,通过无人机固定点位17处、获取图片300余份。

  在第一阶段案件办理过程中,专案组提取了常见的水环境受损客观因素,按照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河道管理规定构建的水环境保护体系,进行相关数据收集及数据碰撞,从而得到水环境受损线索。通过三维建模,专案组固定了公益受损状态,形成了南盘江水体保护数据资料库,公益保护从“平面保护”拓展至“立体保护”,为专案办理提质增效。截至目前,专案组已制作专案图片、视频、建模资料200余份,并以该案为范本,针对水体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构建了大数据监督模型,初步拟定“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模型”推广应用。

  (记者杨健鸿 通讯员田丽梅)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1/t20240118_640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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