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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联合省地矿局出台意见 为环资公益诉讼提供技术保障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肖俊林)近日,河北省检察院依据与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称河北省地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技术保障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下称《意见》),将王某某、陈某某等4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6起需要技术支持的案件委托该局协助办理。这是《意见》会签后首批委托该局提供检察技术保障的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为精准评价损害程度,准确判定责任主体,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精准度,河北省检察院经与该省地矿局协商,会签了《意见》。《意见》规定,河北省地矿局依托所属22家资源与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测试鉴定、勘查测量、资源与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优势,为全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涉及的水、气、岩、矿、动植物等15个大类、160多个类别提供全程技术保障。

  在遥感技术服务方面,河北省地矿局可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毁领域个案办理提供全程全面遥感调查监测,追溯重大事件事前、事中、事后状态,还原事件发生发展全过程;在矿产资源领域,对于违法矿业活动,计算确定地表固体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资源量;对地下违法采矿范围及掠夺资源量进行现场勘测;确定修复治理方案或费用,修复后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等。

  《意见》还规定,河北省地矿局对在工作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检察机关需要出庭给予专业知识解答的案件,技术保障单位在开庭三日前向检察机关报送相关出庭人员信息,并准时到场应诉答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20_640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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