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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合力堵住未成年人租车监管盲区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严凯)“租车必须人证相符,我们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近日,浙江省长兴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陈敏和同事分头暗访当地租车商户,得到的回答几乎一致。

  “不看证照,交钱就行,未成年人租车很方便,也很容易出事,希望检察机关对违规租赁车辆情况开展公益诉讼监督……”2023年8月,长兴县检察院接到该县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郭东梅律师的反映,称自己在办理未成年人姚某法律援助案件中发现,姚某有无证驾驶的前科,而无证驾驶的车辆是从某公司租来的。

  收到线索后,陈敏与该院未检检察官一同梳理了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有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具有无证驾驶的处罚记录,甚至存在因无证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为全面查实违规租车违法事实,检察官从公安机关调取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对涉案的未成年人进行补充询问,并对租赁商户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同时,检察官将调取到的无证驾驶行政处罚记录、登记备案的汽车租赁公司及租赁汽车、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带有“汽车租赁”的数据信息,通过数据碰撞、过滤后进一步发现、收集监督线索。

  通过上述调查取证后,检察官发现,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存在没有在经营场所明示相关服务事项、不细致核实租车人身份信息从而导致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用于出租的车辆没有向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等违法情形。

  2023年11月,长兴县检察院邀请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全面听取各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整改方案的意见。

  通过公开听证,各方达成了加强租车监管的共识,厘清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初步形成各部门之间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合力打击违法租赁车辆行为的协作机制。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长兴县未成年人租车乱象得到治理。“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车辆租赁行业的监管,督促其告知租车人转借车辆的风险与法律责任,防止将车辆租赁或者转租给未成年人。”该院副检察长周华说。

  (原标题:检察官发现多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后…… 浙江长兴:合力堵住未成年人租车监管盲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20_640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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