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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泉:制发检察建议 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于涛)“生活垃圾没有了,水也变得干净了,辽河源头终于迎来了全新面貌。”近日,河北省平泉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辽河源自然保护区附近村民时,村民们纷纷对保护区环境的变化点赞。

  辽河源自然保护区森林茂盛,植物种类繁多,被誉为“绿色基因库”和“动植物王国”,是河北省重点自然保护区。2023年6月,平泉市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中,接到公益诉讼线索:辽河源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草甸内各类垃圾、牲畜粪便污染水源,吊桥、木栈道损毁情况严重。该院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发现自然保护区内除存在群众反映的问题外,还存在保护区畜牧养殖场污染水源等问题。该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针对发现的问题与林草、水务、环保、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自然保护区内被污染情况,推动自然保护区内水资源污染问题综合治理。

  同年7月,该院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管理部门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综合治理;协助政府对现有养殖场重新调整选址;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吊桥、木栈道进行维护,加强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组织施工人员共清理保护区内及周边各类垃圾3300余吨,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安放环境保护警示宣传牌50个,组织修补吊桥、木栈道15公里,督促保护区内三个畜牧养殖场进行搬迁。

  与此同时,该院联合保护区内三个乡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建立辽河源自然保护区长效保护机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守护辽河源头 共建美好家园”专项活动。近日,该院检察官与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到辽河源自然保护区实地查看、验收整改情况,经查看,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破坏和辽河流域水污染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保护区呈现出天蓝地绿水秀的生态图景。

  “河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来,平泉市检察院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诉源治理,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效果,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工作,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承德博物馆副馆长韩莉说。

  (原标题:共同守护辽河源头 河北平泉:制发检察建议 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08_6396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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