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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签署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形成严厉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的检察合力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周洪国 通讯员马绍峰 石文君)日前,粤港澳大湾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检察机关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研讨会,并联合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研讨会期间,海警部门及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就海上跨境走私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工作中面临的管辖、主从犯及主观故意的审查认定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交流,并深入探讨了治罪与治理举措。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介绍了探索开展海洋检察工作情况。

  根据框架协议,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将多措并举,加强依法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在异地检察办案协作方面,相互申请查阅和调取关联案件的卷宗材料、法律文书,了解案件情况;要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向证据所在地的检察院请求代为调查取证;被请求协助的检察院在其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应当予以协助。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方面,梳理海上跨境走私案件,编印办理海上跨境走私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加强与香港、澳门方面的交流与协作,不断探索在区际司法协助、法律法规政策通报与咨询、域外证据认定与转化等方面的合作空间,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检察涉外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在数字检察共享机制方面,树立数据共享共用理念,做实数据治理、聚合、管理、应用;遵循分头建设、分散储存、关联应用的思路,利用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可疑线索;坚持大湾区治罪与治理一体结合,促进溯源治理,总结发现执法司法漏洞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在办案团队共育共建方面,组建适应海上跨境走私案件办理需要的新型办案组织、完善专业化办案机构,提升专业化办理水平;通过开展同堂培训、交流互访、课题研讨等,不断提升海上跨境走私刑事案件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07_639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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