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聚焦高质效法律监督·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新成效|浙江宁波江北区: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探索社区矫正对象“信用外出”机制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信用调查”合格后,他外出经商审批便捷多了

  宁波江北: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探索社区矫正对象“信用外出”机制

  (记者蒋杰 通讯员张倩颖 邬琰泽)“我们公司是船舶导航数据服务体系经销商,在宁波、大连两地设有办公地点,我差不多每两个月要去大连一次,但是每次去都要提前书面申请,还要提供材料,程序很烦琐。有时候等请假流程走完了,大连那边的客户也丢了,要是外出能方便点就好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干警在进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时,社区矫正对象、民营企业负责人张某向检察官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如果确有需要,可以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但前提是不超过频次要求且目的地相对固定。张某外出频次不高,不适宜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只能走普通的外出审批流程,但这一流程办理比较烦琐、手续相对复杂。

  为化解社区矫正对象跨地域经营难的问题,江北区检察院通过调阅材料、实地走访、远程考察、公开听证等形式对张某及其公司开展“信用调查”,了解到张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三年以来,每月考核结果均合格,表现良好。其经营的公司是一家民营电子海图经销商,至少服务7家宁波本地船东。经分析研判,江北区检察院向该区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张某开通“信用外出”绿色通道,允许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跨地域外出,事后回到矫正地再补齐相关手续,但外出期间需要随时接受飞行检查。

  “这样一来就方便多了,船东碰到突发状况我可以及时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张某说道。

  是否还有像张某一样难以平衡外出审批与企业经营的社矫对象?江北区检察院以个案为契机,联合区司法局对辖区内430余名社矫对象进行摸排,发现可适用“信用外出”的对象有31名。为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两家单位联合出台《社区矫正对象“信用外出”工作机制》,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通过“信用+社矫”融合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1/t20240106_6395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