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3-12-30
来源: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决定》,锦州市从全国389个参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跻身首批59个“示范城市”行列。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基础性工程。锦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构建起“天地人协同、地事网融合、山海城联动、建管用一体”的防控格局,倾力打造沿海中等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样板”。
锦州市依托派出所、警务室、公安检查站、街面警务站等,由外及里构建起“环市、重点地域和城区”防控圈;借助“华为云”优势,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务管理、公共服务数据实时调取,“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实现100%。全市各个市县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实现信息全要素流动、全地域覆盖。
锦州市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机制调整和制度创新,积极推动警务流程再造和警务模式升级,打造一系列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亮点工程。启动运行东北首家“网络110”,填补了传统报警方式的空白;创新推出了“远程可视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获国家一类发明专利、全省技术革新二等奖;以数据赋能车驾管业务,打造了深受群众好评的24小时无人智慧车管所;依托群防群治E平台,构建起“五同”合成作战实体,推出了30多项应用创新;生动实践“主防警务”,开展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实现“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辅警”全覆盖,黑山镇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独具特色的“锦绣群英”群防群治队伍遍布大街小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原文链接:https://lndj.gov.cn/portaluploads/html/info/48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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