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水务局原副局长肖金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23-12-30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据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黔东南州委批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对黔东南州水务局原副局长肖金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金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胆大妄为、亲清不分,搞家族式腐败,长期以权谋私,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销毁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接待,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操办丧事违规收礼敛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党性严重蜕化,廉洁底线失守,使用“小金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利;公德不崇、私德不重,违反生活纪律;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肖金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肖金城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xcjjyxgb/202312/t20231208_83325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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