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关岭: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我耍‘小聪明’钻监管漏洞,套取合作社资金,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辜负了组织和乡亲们的信任,我愿意接受处理……”近日,安顺市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向关索街道高坡村原副主任吴某某宣读处分决定书时,吴某某表态道。
此前,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发现吴某某利用其担任村合作社出纳职务便利,通过重复报账、扣留等方式侵占合作社资金问题。最终,吴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选取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截至今年11月,共发现截留挪用、重复报账、作风不严不实等方面问题11个,立案7件7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专项整治前,县纪委监委联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一线对全县部分村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明确围绕合作社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管理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细化制定6方面25项监督任务清单,确保靶向开展整治。同时,全面梳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馈问题,对村经济合作社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并建立严查速办、动态清零机制。
在此基础上,深化运用“委领导+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以进村“督”、现场“核”、入户“访”等形式,全方位摸排、核查村经济合作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空壳运行、套取资金、虚假分红、贪污挪用、克扣截留等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比如,今年7月,县纪委监委第二片区协作组在龙潭街道许土村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村合作社账户有一笔资金存疑,随即开展核查,发现该村副支书卢某某私自将合作社黄瓜销售款18万元存入个人公司账户,用于增加财务流水,以便公司贷款。最终,卢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针对监督检查中村经济合作社领域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分析研究共性问题,制定完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意见、组织示范章程等5项制度。并充分运用查处的案例,督促各乡镇(街道)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31场次,覆盖村干部、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700余人次。
(安顺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12/t20231206_8331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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