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钱就能追星打榜? 11个娃被骗25万
发布时间:2023-10-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只要1分钱就能帮偶像“打榜”还有机会与偶像互动?12岁的乐乐(化名)偷偷拿来爸爸的手机支付了1分钱然而却在短短15分钟内被骗2万余元
当下,在“饭圈”经济的助推下,集资为明星投票“打榜”成为热潮,不少未成年人沉溺其中。
杨某和唐某盯住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少、防范意识差、盲目追星等弱点,打着获得与明星互动机会等福利的“幌子”,诱骗未成年被害人所谓助力明星“打榜”,进而实施诈骗,共骗取11名未成年被害人近25万元。
今年6月,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唐某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漫画:姚雯
1分钱“打榜”变2万元“转账”
12岁的乐乐(化名)家住镇江市,是某少年团的资深小粉丝。她平时就喜欢追星,家里买了不少偶像的画报、代言产品。
2022年10月29日晚,乐乐在QQ空间看到一个自己关注的账号发布了关于某少年团的动态,一下子就被精彩的内容吸引了,便主动添加了昵称为“助力”的动态发布者为QQ好友。
对方称自己是该少年团的助理,专门负责“打榜”(指通过投票、带话题发微博等方式提高偶像在某平台的名次和热度),并称只要扫描他发过来的二维码支付1分钱就可助力“打榜”,还有机会获得偶像的亲笔签名照片并与偶像互动。
“只要1分钱,就能帮偶像‘打榜’,还有机会与偶像互动?”
乐乐觉得太值了,便迫不及待地偷偷拿来爸爸的手机进行扫码,并支付了1分钱。
很快,“助力”就把乐乐拉进了一个小群。
然而,满怀期待的乐乐等来的不是与偶像的亲密互动,而是一张系统截图。
对方称因为乐乐是未成年人进行转账,他的账户和乐乐爸爸的账户都被冻结了,她必须配合解除冻结,否则不仅爸爸手机里的钱会被扣除,公安机关还会上门找她。
既担心偶像“打榜”受影响,又害怕父母知道会责怪,六神无主的乐乐在对方一步步威胁和诱骗下,在短短15分钟内,分三次通过云闪付转账共计2万余元。
在确定乐乐的手机再也支付不出钱后,“助力”就将乐乐的QQ号拉黑。
深知闯了大祸的乐乐偷偷将爸爸的手机放回原处,不敢把事情如实相告。
第二天一早,乐乐爸爸发现了转账记录,遂立刻报案。
3人结伙组团诈骗
当初发动态的那个QQ号是哪里的?乐乐被骗走的钱又去了哪里?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诈骗乐乐的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原来,“助力”的真实身份是22岁的杨某。
2022年9月,杨某利用老乡马某(另案处理)的渠道,在QQ上找人购买所谓的“明星QQ号”,而这些QQ号的好友大部分是小学生和初中生,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喜欢追星。
杨某以昵称“助力”的名义在QQ空间内发布虚假动态,内容是只要支付1分钱助力“打榜”,就有机会获得与某少年团亲密互动的福利。
乐乐就是被杨某发布的这个虚假动态诱骗上钩的。
在乐乐扫码支付1分钱并反复确认她是未成年人后,杨某将她拉进一个群名为“助力2”的5人小群,而群里另外4个QQ号其实都是杨某的。
就是在这个小群里,乐乐遭遇了前文提到的威逼利诱,在慌乱与恐惧中扫了杨某发来的收款码,并进行大额转账。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杨某还在网上找洗钱团伙合作,由对方提供收款码,所得赃款各分50%。
通过这样的方式,乐乐的钱落入洗钱团伙的账户,对方再以虚拟货币泰达币和支付宝转账两种方式将钱返还给杨某。
每次提现时,杨某都会在街边寻找经营烟酒或者日杂的小商户帮忙,给予2%的好处费。
2022年11月底,唐某得知了好友杨某的“生财之道”,主动要求加入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QQ号。
11名被害人均是未成年
因杨某在诈骗过程中登录过自己真实的QQ号,公安机关遂通过调取QQ号的登录IP地址信息进行溯源、研判,锁定了杨某所在的位置。
最终,杨某、唐某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某酒店内实施诈骗活动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结合杨某等人的供述并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核实,2022年9月至今年2月期间,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共同作案11起,11名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涉案金额共计近25万元,其中被骗金额最多的是5.3万元,杨某和马某实际各分得5万元。另外,唐某参与两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3万余元,实际分得4000元。
案件移送至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杨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并督促其退回诈骗所得,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杨某等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妇联等对受害人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目前,被追回的近25万元诈骗款已发还给本案被害人。
在办案的同时,润州区检察院“冰心玉壶”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还主动联系当地教育部门,走进辖区中小学,结合该起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理性追星,自觉抵制不良“饭圈”文化影响,提高网上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检察日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镇江市检察院、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
作者:管莹 李俊 翁志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ZR7ZW3l1demYcfD3DU-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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