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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岂能像商家那样“拉好评”

发布时间:2023-09-03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当广西12345热线电话或短信邀请您评价梧州工作绩效时,请用‘满意’为梧州加油点赞。”近日,多名网友称收到来自“梧州市督考办”发送的上述短信。有网友认为如此短信有诱导群众投满意票的嫌疑,影响评价的客观公正。

  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应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称短信内容的确存在诱导性表述,会及时制止,确保全区考核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

  评价权是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权利的体现。在网络电商服务中,很多商家以“好评返现”等方式拉拢诱导消费者只给好评,甚至骚扰差评者。没想到,政府有关部门也像商家那样“拉好评”。这种“拉好评”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

  政府部门由于其行政职能的特殊性质,其与群众之间既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也存在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监管者与被监管对象的关系,不能等同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过,在评价方面两者存在相似之处,消费者不可能对所有商品都满意,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一律好评”也未免有些失真。

  政府部门有接受批评监督的义务,这是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其虚心听取意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形象的关键所在。如果政府部门挖空心思“拉好评”,难免掩盖来自基层的真实声音,让上级相关部门难以看清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有损有关部门的形象。

  更应注意的是,商家对于消费者可以“一事一办法”,竭尽全力让其满意,政府部门却不能这样做。比如,如果有人因为未获得相关优待或资格要“打差评”,不能迁就迎合;再比如,如果接受行政处罚者心存不满,难道就可以更改执法结果让其满意为止?

  调查研究是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党员、干部掌握真实情况和民情民意,突出问题导向,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社会评价和调查问卷的初衷就是要通过搜集反映社会真实的评价,掌握真实的社情民意,而非走形式和过场。

  当然,有关部门担心部分人在填写问卷时故意“打差评”进而拉低总体评分的忧虑可以理解。无论是组织绩效考评的领导部门还是地方相关部门,都应该客观看待“满意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踏实下功夫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rdgc/20230901/977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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