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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正名函何以还干部清白

发布时间:2023-08-19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一天早晨,你打开电脑,准备开始工作。突然,一位纪委领导打来电话,让你过去一趟,有件事情要找你了解一下。你放下手机,整整呆坐了30秒,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被纪委“惦记”。

  随后你被纪委叫去调查的事情在单位传开了。“听说他被举报了!”“好像是因为作风问题!”同事们随便小声聊点什么,在你看来,都像是在议论你。你好几天都心神不宁、茶饭不思……

  直到调查结果出炉,你被证实没事,并且纪委专门为你开了一张澄清正名函,你才长松了一口气,差点喜极而泣。

  类似这样的桥段,在现实中真实存在。近日,一篇名为《西安为10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消息,报道了西安市纪委监委为10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事情。

  消息中提到一起典型案例:

  不久前,接到举报杨某生活作风问题线索后,西安市未央区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过认真核查,属不实举报。为消除负面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在杨某所在单位为杨某澄清正名,按规定予以了结。

  不实举报杀伤力大

  有些不实举报事情虽小,但杀伤力大,有时调查起来也麻烦,群众戏称“一封信、几毛钱、查半年”。如果不能及时澄清正名,会让一些党员干部寒心、泄气,还会对不实举报者起到放纵“效果”。

  《人民日报》刊发的一篇名为《还人清白也是一种担当》的文章,曾批评了部分部门面对不实举报“疑罪从有”的思维定式和消极态度。

  文中指出:“长期以来,有的地方对此类情况的惯常处理方式,往往是‘暂存’‘挂起来’,对举报事项既不说有、也不说无,搞模糊处理。这就带来麻烦,被举报人到底有无问题,没个明确说法,以至于有关被举报人的小道消息满天飞。”

  西安为10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反映的正是纪委监委硬“杠”不实举报、积极还人清白的担当。

  西安今年不到一年就为10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可见不实举报屡屡发生。具体原因又是什么?

  一位基层干部道出了难处:“在基层一线工作,难免会得罪一些人。”还有专家表示,“党政机关的一些工作公开透明不够,未提升群众知情权,也增加了不实举报的数量,从而浪费了纪委资源。”

  西安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廉西安”近日所刊发的《澄清正名鼓干劲|鄠邑篇》一文中提到,6月26日,鄠邑区景区管理局召开全体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段某某澄清正名:

  “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段某某强占村民耕地问题的举报内容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希望段某某同志能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工作……”

  这就是一起涉及基层利益处理的典型案例。如果放任不管,类似这样的不实举报还会在基层继续发生。

  旗帜鲜明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随着不实举报的增多,中央和地方已经关注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严重危害性,正着力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对诬告陷害者实行严厉惩处,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规定。

  同年,陕西省纪委监委制定《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随后陕西各地纷纷出台相关工作办法:

  西安市纪委监委印发了《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汉中市纪委监委印发了《汉中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

  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查处工作,不搞模糊处理,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被澄清正名的党员干部常说的那几句话,最好地阐释了他们“困扰和欣喜”交集的复杂感情。

  “纪委监委还我清白,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今后我将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工作,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干部杨某接过澄清正名函时说。

  “今天区纪委还我以清白,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后顾之忧,从而轻装上阵,更好的工作。纪委已经成为党员干部的‘打气筒’‘加油站’,谢谢你们!”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干部崔某某在接到区纪委送达的澄清正名函时,高兴地这样说。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谢谢组织还我清白!”

  澄清正名只是被动应对,要减少甚至清除不实举报,还需要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注意方式方法,协调好各方利益;各级党政机关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力度;纪委监委探索常态化机制,将不实举报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完结。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rdgc/20230818/967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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