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昌区:研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系统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田第潘)利用大数据监督系统排查出多个执行案件存在执行遗漏、违规结案等问题后,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监督法院依法重新立案,对遗漏执行款项全面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据介绍,为切实做到高质效监督办案,该院拓展数字检察应用领域,于今年初自主研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系统。该院以近一年生效刑事裁判为基础,通过协调公安、法院、看守所、司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个单位,采集和掌握被执行人关联信息,为开展后续监督工作提供了充分数据支撑。该系统不仅实现了对法院执行活动全程化同步跟进,更注重执行到位率的实质性提升,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中的可执行财产线索纳入智能化筛查重点。借助该系统的动态分析研判功能,法院执行活动中的各类问题样态及波动情况都能够清晰反映。
今年5月至6月,该院利用监督系统,通过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同住房公积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羁押场所消费记录等数据进行碰撞分析,发现7名刑事被执行人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均存在余额,合计4.5万余元。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属于可强制执行财产范围。经核实,上述被执行人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但法院未对其进行有效查控和强制执行,执行调查不到位,将相关案件作终结执行程序的处理明显不当。
为此,武昌区检察院及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上述违规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重新立案,全面审查遗漏执行款项并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同时,该院建议与法院建立执行案件联动分析研判机制,搭建与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法院收到建议后,及时对遗漏款项进行冻结,并表示将加强和检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的常态化协作。
截至目前,该院已依托上述系统调查核实法院执行不当案件30件,通过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我们将继续用好、用活‘数据外脑’,在实践应用中不断完善监督系统各项功能,通过类案监督的信息化、智能化持续促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范、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该院检察长赵慧表示。
(原标题:用好数据“外脑”提升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 武汉武昌:研发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系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8/t20230808_6241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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