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文化 > 正文

【廉吏故事】张紞:治行天下第一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明代洪武年间,中央政权在云南的统治逐渐巩固,经济社会文化得到逐步恢复和较大发展,民族关系进一步改善,边疆日益巩固。取得这些进步,云南地方行政长官的功绩不容忽视。明初曾任云南左布政使、被朱元璋誉为“治行天下第一”的张紞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张紞在云南17年,任云南左布政使13年,安抚20多个兄弟民族,发展兵工农商,在一些边疆地方摆脱了土酋奴隶统治的桎梏。此后不久,云南被正式列为13省的序位。

  张紞(?—1403年),字昭季,号鷃庵,耀州富平(今陕西省富平县)人。张紞之父张敏,号月山,是一名贤能廉谨的好官。张紞承袭家风,洪武年间以贡生身份出任东宫侍书。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平定后,张紞被选派云南出任左参政。

  随着云南战事的推进,朱元璋开始筹划设置云南地方行政机构。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命重臣梅思祖、潘原明暂时代理云南布政使司事务,张紞被选中担任云南布政使司左参政,协助梅思祖、潘原明管理云南民事、财政。洪武二十年(1387年)春,张紞入京述职。朱元璋认为张紞“言出则诸蛮耳入,令布则诚信相孚”,稳定了边疆,推其“治行为天下第一”,特命吏部免于考核。同年,张紞升任云南左布政使,成为云南最高行政长官。

  张紞完善了云南布政使司职能。当时沐氏家族镇守云南,总揽一方,但许多具体事务都要靠张紞统筹,举凡全省贡赋法令、典仪制度、军粮营办等,都是由张紞创设操持。张紞汲汲荐引贤才,协同沐氏创下了明初云南的稳定局面。

  促成代纳秋粮 纾解民困

  云南各地钱粮贡赋,刨除军需民食,往往不足缴纳数额。并且偏僻之地,山川阻隔,运输极为不便。洪武十四年(1381年)至十六年(1383年)云南又遭受霜冻灾害。张紞体恤民困,上书呈请,洪武十七年(1384年)十二月,朝廷减免云南11万余石租粮,并破例准许云南以金、银、锡、贝、布、漆、丹砂、水银等土特产代纳秋租。这些举措,既解除了民困,又充实了国家府库,还促进了云南工矿业的发展。在折抵纳租的诸物中,海贝是当时云南各民族普遍使用的货币,通常产自南亚、东南亚沿海。代纳秋粮制度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云南与南亚、东南亚的经贸往来。

  维持盐法开中 促进商贸

  明朝军队大批进入云南,时常面临粮食短缺的局面,屯田政策也难以在短期见效。明政府便利用食盐国家专卖制度,招募商人前往云南边地“开中纳粮”,即以盐为中介,招募商人输纳军粮、马匹等粮食物资的方法。后来,开中纳粮的方法一度停止。洪武十九年(1386年)春正月,张紞上奏:“旧例商人纳米于金齿(滇西地区)者,每斗给盐一引,因此储粮充裕;以后朝廷停止中纳盐粮,不许输谷,商旅少至,粮饷缺乏,请仍其旧。”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于次年八月在楚雄府恢复开中纳粮。

  营建基础工程 爱惜民力

  明代布政司公廨在今天昆明威远街西口,沿用大理国东府、元代行中书省房舍,规模狭小,年久失修。张紞进入云南,内忧外患、百废待兴,忙于应付兵戈饥疫,直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才得以储备材料,重修堂舍。张紞先让官吏统计所需木材的数量,按民户财力分配赋役,转送运输不立期限。民夫从4州11县选调,每一州县均排作三四番,每番工作10日。张紞顾念云南民众赋役繁重,不敢妨碍农务、损害民力,故而修修停停,拖延许久。

  知人善任 兴文重教

  张紞优待谪戍云南的士人,“流徙云南者,无问识与不识,皆厚恤之”,朝士董伦、王景常、韩宜可等至云南,都受到张紞礼遇。浙江崇德人程本立,洪武二十年(1387年)被贬谪为云南马龙他郎甸长官司(位于今玉溪市新平县)吏目。当时云南局势不稳,程本立受到张紞与沐英赏识,被委以统领守御之任。程本立感激自誓,“欲以死救此一方”,不畏艰险,深入楚雄、大理、丽江等地招抚各族民众,让社会安定。后来,程本立被选为翰林。此外,张紞还兴设庙学,促进了云南的文化教育事业。

  在张紞的努力下,云南行政事务走上正轨,边疆局势趋于稳定,民族关系逐步缓和,经济生产恢复发展,文化教育得到推广。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建文帝继位,张紞以其治滇功绩,被擢升为吏部尚书。滇人思慕张紞德政,为其建立祠庙,常常把他和元代赛典赤相提并论。(陈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lianshijingjian_0711/1216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