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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室部共建”盘活案件查办“一盘棋”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这次一线办案的学习锻炼经历,让我积累了执纪审查经验,对于补齐能力短板帮助很大。”日前,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刘林在第一次参与跨省调查取证工作后感叹道。

  刘林长期从事综合工作,这次参与调查取证,源于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实施的“室部共建”提能工程。2022年底,该区纪委监委打破不同室(部)、不同岗位的工作壁垒,根据干部年龄、专业、特长等因素“排兵布阵”,探索实施“室部共建”提能工程,按照“综合+审查调查”的原则,将综合室(部)和审查调查室逐一结对为7个共建小组,搭建互助互学平台,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此前,刘林从未参加过审查调查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履职能力存在短板。去年底,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和第二纪检监察室结为第二“室部共建”小组。前不久,恰逢第二纪检监察室初核问题线索,刘林便进入初核组参与线索处置。

  

  纳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室部共建”小组正在分析讨论案件。(曾运吉 摄)

  为方便综合室(部)干部零基础起步,快速上手,审查调查室提前梳理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形成专案工作指南,并按照师带徒模式,指定业务能手一对一指导,让综合岗位人员在一线办案中快速成长。

  刘林在跨省调查取证出发前,按照指导老师提供的专案工作指南的指引,再次认真梳理证据清单,查看相关资料是否准备齐全。有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仅用7天时间、跨越3个省,顺利调取证据资料37份,为线索进一步办理提供了重要支撑。除了调查取证,刘林还参与了初核谈话、文书制作等线索办理全过程。

  “作为王某案专案组组长,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谈话过程中,她最惦记着她的两个女儿。”

  “确实,从警示教育的角度,我们可以从她母亲身份入手,以她对孩子的愧疚作为重点,会更触动人心。”

  日前,就纳溪区中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某案警示教育片制作,第四“室部共建”小组正在开展讨论。该小组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和第四纪检监察室结对组成。除了宣传部干部参与案件办理外,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徐也加入到警示教育片的制作中,全程参与脚本撰写、素材拍摄、视频剪辑。最终成片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以案促改启动大会上播放,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过去办案时更注重办案流程和结果,参与综合工作后,我会在办案中更全面地去思考如何提升案件查办综合效应。”张徐深有感触地说。

  

  纳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室部共建”小组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周健 摄)

  让审查调查人员参与综合工作,是“室部共建”的重要一环。该区纪委监委将文稿写作、办文办会、信访接待、警示教育列入“室部共建”日常综合工作重点,注重让审查调查干部参与到重要综合业务中,在做细日常中打牢基础、磨砺本领。

  “你参与了赵某某案的办理,现在考考你,在证据收集中,如何保证证据合法性?”

  “首先证据提供人要有提供证据的合理性,其次要核实证据是否与原件相符、来源是否合法……”

  日前,在第一“室部共建”小组复盘检验会上,大家对前期共建学习成果互考互评。每季度末,各“室部共建”小组都会组织一场复盘检验会,进行总结分析,并针对已经或可能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找准关注点、风险点、易漏点相互提出问题、解答疑惑、总结点评,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果,营造互学互助共同提升的氛围。

  据了解,区纪委监委还为各“室部共建”小组立下“责任状”,每年结对室(部)至少完成2件案件审理工作,综合室(部)至少办理2件案件,审查调查室至少完成2件综合室(部)主要业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截至目前,综合室(部)已参与办理案件12件,审查调查室参与综合室(部)业务工作10项,共建小组参与审理案件13件。(作者:米明孚 王金建 周健)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7/14/a88a5f31eee04bb3b48a8d7f3c9d37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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