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三严格”持续选优配强驻村队伍
乾县将持续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选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关键之举,在选优派强驻村工作队的基础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和“撤一补一、谁撤谁补、先补后撤”的原则,分批有序精准调整轮换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严格选派范围。对《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的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等“五类村”,要按照有关要求持续选派。其中,对今年新增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要纳入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范围进行选派;对今年新确定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新创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要按照《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新增选派;对2022年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要落实一年巩固期,保持驻村人员稳定。要及时更新完善“五类村”选派台账,分类落实选派要求,确保应派尽派。
严格资格条件。主要从县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不得从临时聘用人员、借调人员、中小学教师、医院一线医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选派。选派的第一书记必须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县级部门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应当是副科级干部,企事业单位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严格选派程序。按照《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前置审核”制度,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由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派出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驻村不满2年的原则上不予轮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由派出单位党组(党委)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各派出单位选派人员不得少于原选派人数。
供稿:乾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刘洁玉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gbgl/20230706/935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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