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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人才评价体制,本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力度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3-07-06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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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其中,解决和处理好人才评价问题最为迫切。

  当前正深入破题的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在优化人才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拓展人才评价通道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增强了780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群体的参与感、获得感、荣誉感和成就感。

  许多一线人才评价“本轮职称制度改革有力度有温度”。

  近年来,笔者在多地的调研发现:人才评价、职称评价问题是一线专业人才最为关心、最多讨论的话题之一。人才评价制度、职称制度行不行、好不好,关系到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魄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特别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不仅被提到战略位置,而且被寄予厚望、给出明确要求。

  本次职称制度改革是我国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以来第一次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推进7年来,围绕贯彻落实2016年《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总方案,国家层面共出台27个领域系统指导意见,印发了职称评审暂行规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等9个配套政策,各地方共印发超过680个配套文件,形成了一个以中央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文件为龙头,以各系列、各地区改革配套政策文件为支撑的“1+N”新时代职称制度总体体系框架。

  总的来看,职称制度改革呈现出若干特征。

  首先,改革瞄准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通过对职称这一关键人才评价制度的体系化变革,使之更加符合我国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及人才引领驱动发展的总要求;通过这一制度改革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形成一个突破点、撬动点,产生改革示范效应和新一轮制度红利释放效应。

  其次,改革围绕“谁来评,怎么评,评什么,怎么用”等核心问题,更加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职业专业发展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更加突出分类施策、实践导向、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提升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获得感。

  再次,改革在一些具体层面取得了重要创新、发展和进步:

  一是优化了制度框架,扩展了职称制度覆盖面。本轮改革明确,职称制度的定位是提供人才评价公共服务,而非传统的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围绕激发人才发展活力,努力做到体制内外、一视同仁。更新了各序列职称评审办法,扩展丰富了职称评价内涵范围。本次改革新增了一些新职业、新专业、新学科,允许新职业群体参评职称,给予了各地以自主改革探索空间。过去11个没有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全部设置了正高级职称;出台了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打破了各类专业化人才成长发展的“天花板”,使各类人才都有出彩的机会。

  二是优化了人才评价标准,使职称评价更加科学化。本次改革围绕“破四唯”“立新标”,进一步突出了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破”,是破除了机械性、统一制式的人才衡量标准;所谓“立”,是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不同人才职业发展路径,设立不同具体评价指标。标准的优化充分体现出分层分类,对不同系列、领域给出不同评价标准导向,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上临床、工程师到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发挥自身创造价值。

  特别破除了“唯论文”的禁锢,对医护人员,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成果形式均可替代论文评价;对研究人员,实行代表作制度;对高校教师,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评审前置条件;获奖级别和数量也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门槛条件。同时,在有些序列上降低了学历要求,例如演员、计算机软件对学历无硬性要求,经济、会计系列放宽到高中等。

  三是完善了职称评价机制,使得职称评审更加专业化。本次改革强调“同行评同行、内行评内行”,针对不同系列不同行业特点,引入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同时,对偏才、怪才、奇才等进一步建立特殊评价机制和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陕西省对取得突出贡献和重大技术突破的优秀人才实行了“一票决定”制;小米科技的雷军、360的周鸿祎等均通过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获得了正高级职称。

  此外,改革畅通了境外专业人才评价渠道,如苏州选取79个工程技术类国际职业资格,形成比照认定国内对应职称清单;广东省有900名港澳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考试或认定方式获得了大陆职业资格证书,福建省有182位具有台湾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的台湾同胞获得了大陆职称。

  四是坚持“谁用人、谁评价”,进一步下放评审权限,加大力度向地方、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用人主体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当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已全部下放至各类高校,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已下放到符合条件的三甲医院。重庆率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宁波全面推行技能人才企业和行业协会“双自主”评价。

  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和市场评价,在市场化、社会化评价当中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行业企业作用等。如湖北授予5个专业学会(协会)高级职称评审权;深圳市率先探索将电子技术、建筑设计等300多个职称专业评审工作转移至行业协会组织。

  近年来,职称制度公信力、权威性、产业行业适用性显著增强,山东省非公领域职称申报比例一度占到了69%,深圳职称申报者取得了10%-20%的增长率,全社会对职称制度的认可度显著增加,改革成效正在逐步显现。

  总体上,本轮制度改革取得了如下重要创新和突破:一是基于发展导向,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分类推进“新经济新产业新动能”领域职称制度改革;二是贴近产业、贴近行业、贴近实践,按照工作需求导向确定行业专业领域职称评价标准;三是围绕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效性导向,使用多元方法评价鉴定人才能力、业绩和贡献,进一步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离的问题,评在此岸、用在彼岸的问题和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的问题。

  本轮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最突出的特点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具体化,直面广大人才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在制度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管理服务等方面大胆破题、勇于前行,为营造“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社会氛围和风气破局开路。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当前职称评价中一些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例如“四唯”现象和论资排辈现象依然严重;原有标准打破后,新标准新指标还没有完全建立;评审权下放后,监管措施尚未完全跟上;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同时如何解决人才评价改革中官僚话语权扩大的问题,如何建立一流人才评价一流人才的问题,如何使产业人才评价贴近动态发展的产业实践问题,如何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插手职称评审记录报告制度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深入解决。职称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接着人才使用,既检验人才培养成效,又为选人用人提供依据。未来一段时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职称评审机制模式,加强人才信誉信用体系建设,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畅通改革“最后一公里”,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仍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主题。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关键问题研究”(22ZDA037号)阶段性成果]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室主任、中国人才研究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rdgc/20230704/932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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