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345”工作法促公务员队伍提质增效
为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陇县通过建立“三项机制”、聚焦“四个关键”、抓实“五个结合”,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量化管理有机融合,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奖励优秀。对于一年内平时考核“好”等次累计达到3次,且无“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公务员,可作为评先评优推荐人选,并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外出交流学习等方面予以倾斜。二是提醒中游。对于平时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针对干部个人短板、弱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谈话提醒,使其明白自身差距,奋发图强。三是警告后进。对一年内出现2次“一般”等次或1次“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
聚焦“四个关键”。一是聚焦考核范围。坚持“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将全县各镇、各部门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纳入考核范围,实行“全员考核”。二是聚焦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单位工作实际实施差异化考核,建立“共性+个性+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指标体系,分类设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考核。三是聚焦考核模式。采取“周纪实、月小结、季定等”的方式进行,每周五梳理本周工作并提出下周计划,每月末按照指标小结本月工作并由分管领导点评、每季度末逐人量化打分并提出考核等次,由单位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审定。四是聚焦考核结果。切实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奖金的发放、鼓励激励、监督管理等挂钩。
抓实“五个结合”。一是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平时考核占60%和年终考核占40%综合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二是与鼓励激励相结合。将平时考核一贯靠前的,优先选派参加外出学习、奖励性培训、挂职或实践锻炼。三是与提拔晋升相结合。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拔、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并及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工作安排和分工。四是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五是与考核奖金相结合。按考核对象4个季度考核平均得分核算年度考核奖金,实行差异化发放。
(供稿:陇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杨春晓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gwy/20230608/91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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