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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成长 “典”亮童心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以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普及民法典知识,弘扬民法典精神,强化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近日,通辽市检察院参加由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和司法局共同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现场进行普法宣传,为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合规等宣传手册。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法律咨询台,检察人员结合具体案例,就群众感兴趣的常见民事纠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养老诈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条进行详细解读。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9人次。

  

  

  

  

  

  结合商场商户众多的实际情况,检察人员为商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涉企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买卖合同、劳动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在生产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法”护成长 “典”亮童心

  

  

  

  

  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走进海勃湾区第九幼儿园,开展《“法”护成长 “典”亮童心》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被称为“生活的百科全书”。课堂上,法治副校长结合幼儿园孩子们的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以介绍新朋友的方式生动引入民法典,语言通俗易懂,向孩子们介绍了民法典是怎么诞生的、他们在法律上属于哪种人以及民法典如何守护幼儿健康成长等主要内容。通过生活中的一些常见小案例帮助孩子们快速了解他们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法治副校长还以问答的形式了解孩子们的掌握程度,希望他们能争做民法典传播的小使者,现场气氛活跃。

  

  

  

  

  

  授课结束后,法治副校长向全体师生发放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参观了该园“儿童绘”民族团结宣传栏,并同该校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日后的宣讲活动共同交流探讨。双方表示,要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宣讲平台,实现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的转变,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形式上力求创新,在内容上有所延伸,在方法上互相借鉴,充分发挥校园阵地和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真正把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中。

  

  

  @呼和铁检院

  检心“典”亮“夕阳红”

  

  

  

  

  

  “子女长大在外地打拼,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需要赡养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吗?”“老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该怎么办?”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宣讲团走进呼和浩特市金河夕阳红养老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双语检察官安娜通过“案例讲解+情景剧”的方式,告诉老年人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与民法典相关的以财产继承、子女抚养和赡养老人等亮点内容,运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言语进行解读。

  

  

  

  

  

  检察人员现场播放自编自演的“情景剧”,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小案例,将法条法理掰开揉碎传递给老人们,更易于他们理解吸收。针对老年群体的特殊性,普法团更注重普法的“柔性”,将“养老防诈”相关内容,编成朗朗上口的口诀,排成活泼易懂的“手指舞”,和老年朋友们一起分享,老人们热情高涨,拍着手跟着节拍与检察官进行互动,普法现场达到高潮。

  

  

  

  

  

  

  对于此次送上门的普法大礼包,养老院里的老人们很是欢欣鼓舞,现场热闹非凡。85岁的魏爷爷是这个养老院里的书法家,虽年事已高,但为表达对活动的感谢与支持,老人仍用略微颤抖的手泼墨挥毫,亲笔写下此次活动主题“法润边疆、法治同行”,并赠与检察人员。

  

  宣讲团成员将双语版民法典书籍赠与养老院管理人员及在院老人。“我们经常会遇到劳动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法律问题,真让我们很头疼,检察院提供的专业性法律援助,真的是一场及时雨。”养老院院长表示。“这个活动太好了!谢谢你们让我们老年人也能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现场的老人们说着笑着交流体会。

  

  综合通辽市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5/t20230524_41489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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