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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校合作,实现共建共赢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高校的沟通合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5月23日上午,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与吉林师范大学举行检校合作启动仪式。四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华,吉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菲菲出席并讲话。

  

  

  

  王菲菲在讲话中表示,吉林师范大学法学学科一直致力于理论研究与社会服务的充分结合,与四平市检察院经常交流互动,为法学人才培养和四平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双方将共建深度合作机制,立足实践,围绕中心大局研究重点课题,持续推进协作研究,确保合作深深扎根全局工作。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把重大课题合作研究、共育法治人才等重点工作落至实处,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搭好联络“桥梁”,畅通信息“渠道”,扎实推进四平市法治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及法治实践创新。

  

  

  黄国华就充分发挥检校合作机制作用,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共建高层次教育培训平台,共创专业培养新探索。发挥学校教学科研优势,选派教学科研骨干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年度培训目标制定、培训课程设计、培训教材开发等各项培训工作,推动实践上升为理论,产出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是共建常态化互聘互派平台,共创队伍发展新格局。通过互聘互派,搭建实务与理论的桥梁,互相学习对方工作可借鉴的长处,互利共赢。

  三是共建全覆盖实践教学平台,共创人才流动新措施。要深化实践教学筑基工程,积极传导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与高校共同培育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四是共建开放式理论研究平台,共创改革发展新思维。共同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合作举办学术或实务研讨会,形成研究成果,指导检察实践,充分展现法治建设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四平特色。

  签约仪式上,四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于海龙和吉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院长兰玲共同签署了检校合作协议书。

  

  

  

  

  黄国华和王菲菲共同为“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培训基地”和“吉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和法学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来源/四平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305/t20230525_41510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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