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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新时代”重庆主题歌曲征集启事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歌唱新时代”重庆主题歌曲

  征集启事

  一、征集目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引导广大音乐艺术工作者,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主题主线,精心创作切合时代要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广为传唱、脍炙人口的主题歌曲,切实提升城市人文形象和城市美誉度。

  二、工作组织

  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联、重庆市文化旅游委、重庆广电集团、重庆市作协5家主办单位共同成立“歌唱新时代”重庆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委宣传部。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二)题材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充满正能量,具有重庆辨识度。

  (三)原创歌曲(含词曲谱),体裁、风格不限,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易于传唱。

  五、奖项设置

  获奖名额共11名。其中,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以上奖项和名额视征集作品质量评定,允许奖项空缺或减少名额,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奖励标准

  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3万元,优秀奖1万元。

  同时,根据《重庆市文艺精品奖励实施办法》,如获奖作品同时获得中央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另行给予奖励。

  七、征集安排

  (一)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诚邀广大音乐人积极参与。

  (二)作品评选

  设置专家评审、大众评审(网络投票)、综合评审等3轮评选。

  1.专家评审:在全国范围内邀请知名专家,对征集作品实行“盲评”,确定15首入围作品。

  2.大众评审(网络投票):开展大众评审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平台将在网络投票工作启动前公布。

  3.综合评审:综合前2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比选,评出获奖作品。

  (三)成果应用

  1.根据评选结果,邀请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且适合歌曲风格的知名歌手演唱并制作MV,通过各种平台进行推广。

  2.视作品质量参加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

  3.参加中央宣传部、文化旅游部、中国文联有关宣传推广活动。

  4.用于重庆市重大文化活动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参加市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

  八、作品权属

  (一)作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作品,应对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授权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其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汇编展示等。

  (三)综合评审结果公布时,获奖作者与组委会办公室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并领取奖金。获奖作者将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全部转让给重庆市委宣传部(由重庆市委宣传部申报获得的中央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的奖金,归作者本人所有),并将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人身权授权重庆市委宣传部行使。如组委会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积极配合修改完善。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主办方对获奖作品的正常使用。

  九、其他事项

  (一)7月31日前,请将作品简况(见附件)及词曲谱(一式7份)提交到重庆市音乐家协会。提交资料包括电子和纸质资料(用EMS寄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盘溪松石大道162号,邮箱:cqmusic01@163.com。重庆市音乐家协会。联系人:张秀静;咨询电话:023—67113951。

  (二)后续有关信息将通过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上游新闻等媒体公布。未尽事宜,以组委会解释为准。

  “歌唱新时代”

  重庆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3年5月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2744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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