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摇”来的广告需设置两道“阀门”
近来,多款知名App因高灵敏性的“摇一摇”广告遭到用户诟病。据《南方都市报》4月23日报道,在记者选取的12款头中部App中,发现均带有“摇一摇”开屏广告功能,其中10款App较易触发“摇一摇”广告,仅4款App提供关闭“摇一摇”功能选项。
“弹窗类”开屏广告大幅减少,很大程度上得益于2021年7月工信部对App开屏弹窗关不掉等问题开展的整治行动。可现在,“摇一摇”开屏广告又开始大量出现。据一位从业者称,采取“摇一摇”的方式,交互成本比较低,能够以此提升开屏广告的点击率,从而保住平台收入。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相比“弹”出来的,“摇”出来的广告更令手机用户不胜其烦。今年2月,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App“摇一摇”开屏广告,武汉大学一学生将一家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该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犯。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意味着,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但在多款手机App上,用户仅仅因走路、跑步、按任意键等动作,就可能面临一顿广告“输出”,而且还很难关掉。
自主选择权受侵害的消费者,当然不仅仅是那位起诉的大学生。所以,针对“摇一摇”等新形态的手机开屏广告,统一的规范与监管工作必不可少。即将于5月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等五种情形。“确保一键关闭”,可谓抓住了规制App广告扰民的把手,期待随着《办法》落实落地,手机上“关不掉的广告”越来越少。
不容忽视的是,随着互联网和手机技术飞速发展,App广告花样不断翻新,给手机用户带来新的烦恼——如“弹窗类”广告两三年内变身成了“摇一摇”广告就是其一。因此,除了“一键关闭”,必要的时候,也应考虑将“一键同意”设为广告推送的门槛。所谓“一键同意”,是指App广告在推送之前,先要经过用户的明确一键许可。给手机广告推送者设置这道门槛并非多此一举:首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本来就包括接受或不接受广告推送服务的选择权。未经手机用户同意就向其推送广告,严格地说同样侵犯其自主选择权,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次,“摇一摇”这种未经同意就推送的“霸王式”广告,只看“点击量”不顾宣传效果,如果任其发展,也是对广告主的不负责任,有必要严格规制。
不管是“弹”来的还是“摇”来的广告,若能将“一键同意”与“一键关闭”相结合,让“启”与“止”两道“阀门”都掌握在手机用户手里,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App广告治理效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望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4/t20230424_1504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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