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天柱:清单化监督村级小微权力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月监督工作清单公示如下……”近日,在黔东南州天柱县蓝田镇塘涧村村委会办公点,村级纪检监督员袁公茂将2023年4月的监督工作清单粘贴到村级公开栏上,详细罗列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低保资金发放、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等监督内容。
村级小微权力连着民生。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天柱县纪委监委以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发现和处置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切入点,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的监督“探头”作用,推动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
“村干部处在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管理农村诸多方面的事务,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监督清单在为村级纪检监督员提供了监督‘指南’的同时,也给小微权力运行画出‘红线’。”天柱县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聚焦责任落实、项目建设、乡村振兴、集体“三资”以及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天柱县纪委监委梳理出4大类23项“小微权力”清单,制定监督工作流程图,指导村级纪检监督员“按图监督”。
既要找准靶向,又要统筹力量。天柱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村(社区)提级监督工作,统筹县乡村三级人员力量,由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组建“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督检查组,对在村级提级监督中发现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线索,坚持提级办理,快查快办。
“我们村委会副主任换人了,但是他保管的村集体资金没有移交,钱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天柱县白市镇汶溪村纪检监督员蒋奉根在村里开展民情走访时收到群众反映,随即蒋奉根结合月监督清单明确事项,通过翻阅村委账目、走访村民小组长等发现原汶溪村副主任杨某某将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线索。最终,杨某某被镇纪委立案审查并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天柱县纪委监委已对132个村(社区)发放监督清单68次,推动村级纪检监督员在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春耕备耕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126场次,发现问题52个,转为问题线索12条,立案3件3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4/t20230421_79162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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