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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丨今天让我们一起缅怀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洪文(1957-1993),吉林双辽人。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3月,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地方工作。曾任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科助理检察员。

  在检察机关工作期间,张洪文努力钻研检察业务,工作勤恳、乐于助人,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忘我工作,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本色,曾四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赞扬。

  

  1993年6月21日晚,张洪文为制止现行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在与歹徒搏斗中被击中头部,壮烈牺牲,时年36岁。1998年4月,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追授革命烈士称号。

  保家卫国的英勇战士

  1957年2月,张洪文出生于郑家屯(今吉林省双辽市)一个普通的铁路工人家庭。1976年2月,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部队期间刻苦训练、坚持学习、表现优异,得到了部队领导和战友们的嘉许。历任战士、班长、排长、副连长、连长等职务,1979年3月成为预备党员,1980年2月转为正式党员。

  部队任职期间,张洪文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集体学习、岗位练兵还是地方抢险,他每次都冲在最前面。短短几年时间,他就成长为一名英勇无畏、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革命战士。

  1976年8月,张洪文在抢救地方造纸厂火灾中表现英勇,被给予部队嘉奖一次;1977年3月,在部队开展“四学”活动中表现突出,部队给予支部嘉奖一次;1977年4月,在哨所建设工作中表现优异,部队给予连队嘉奖一次;1977年7月,作为班长,他带领全班战士积极改建哨所,积极组织学习表现优异,部队给予嘉奖一次;1977年10月,在抓好班哨所建设中表现出色,部队给予连支部嘉奖一次;1977年12月,在组织新兵集训中表现突出,部队给予连嘉奖一次;1981年12月,部队批准其为学雷锋积极分子;1983年3月,在建设精神文明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建设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并给予嘉奖一次;1985年3月,部队批准其为先进个人并给予嘉奖一次。

  秉公执法的检察精英

  1987年3月,张洪文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双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检察机关工作六年多的时间里,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他热爱检察事业,努力钻研业务,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时刻表现出一名检察人勤勉敬业、精益求精的优秀品质。在控申科工作期间,张洪文总是热情、耐心地聆听群众诉求,取信于民。一次,他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连续奋战几昼夜,查清了一起贪污三万余元的大案,并督促案犯携款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调整到刑事检察一科工作后,他负责案件受理,转送、材料归档、报表等工作。累计办理案件二百余起,无一错案。办案工作外,他还兼管内勤工作,常常加班加点完成每月报表,检察副卷装订,各种表、卡、簿、册填写等工作。在他的辛苦付出下,双辽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科内勤和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在四平市检察系统名列榜首。

  孝顺体贴的柔情铁汉

  张洪文的家庭并不宽裕,但他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一家人其乐融融。他的父亲是铁路退休的老工人、老党员,每逢节假日,张洪文总会抽空去看望老父亲。对待岳父母他也是如此,一有时间就会去陪伴老人。

  妻子因病不能生育,觉得对不住他,但他反而给予妻子更多关心。后来,夫妻二人抱养了一个女孩,张洪文将其视若己出。如今女儿长大成人每每提起父亲,总是眼含热泪地说:“我有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这是我此生最荣幸的事情。”

  因为要照顾生病住院的妻子,张洪文常常要医院、单位来回跑,院领导多次劝说他休息,并适当给他调整工作量,但每次他都果断拒绝:“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家庭里的困难我可以克服,单位的工作我也能做好,决不能因为我个人的事儿影响正常工作。”

  危险时刻的人民英雄

  张洪文同志热爱党、热爱检察事业,制止不良的社会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不袖手旁观。1993年6月21日晚10时许,张洪文同志送战友返家途经双辽电影院门前时,发现刘铁刚、徐兆清二人正在殴打李世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止现行犯罪活动,张洪文出于职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挺身而出。

  刘铁刚、徐兆清二人不但不听劝阻,反而上来一人拽张洪文一支胳膊。张洪文奋力挣出右手反抗,徐兆清一拳将其打到在地。随后,二人对张洪文拳打脚踢,刘铁钢用皮鞋狠击张洪文面部,将其打昏,随后二人逃走。张洪文同志因“颅内出血,脑组织挫裂”经市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光荣牺牲。

  张洪文牺牲的消息让全院检察干警无比哀恸,他捍卫正义,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勇行为让大家动容。在张洪文烈士遗体火化时,吉林省检察院政治部部分同志,四平市委政法委、四平市检察院部分同志,双辽市检察院全院干警,双辽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部分同志以及社会各界四百余人为他送行。

  张洪文同志离开我们已近30年了,但双辽市人民没有忘记他,特别是双辽市政法干警仍时刻以他为榜样,学习他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学习他弘扬正气,打击歪风的优秀品格,以实际行动同各类犯罪活动作不懈的斗争,以告慰烈士英灵。

  如今,张洪文的妻子和女儿均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有稳定收入。每到节假日,省检察院、四平市检察院、双辽市检察院的同志就会去看望她们,给予这个为检察事业做出重大牺牲和贡献的家庭以关怀和帮助。张洪文烈士家属多次向组织表达感谢,并表示会教育好后代继承烈士遗志,将为人民无私奉献的共产党员精神永远传递下去!

  

  文字/杜鑫(双辽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304/t20230406_40797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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