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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检察工作现代化是政法工作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新征程,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必须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诚履职、创新履职、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牢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凡事“从政治上看”。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检察之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意识形态领域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监督协作、防范治理等机制,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好维护国家安全总体战、协同战。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惩治严重侵财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统筹、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对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执行检察监督,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最大限度保障人权、维护和谐稳定。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治理,贵在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作用,结合监督办案针对本地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将监督办案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做强融合治理,总结推广“检察业务+社会治理”融合工作机制,以“网格+检察”把法律监督职能嵌入综网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以检力下沉推动诉源治理。

  三、依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西安市检察机关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贴大局、融入大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提升办理涉案企业合规质量,准确把握案件适用条件,加快建立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选好案、搭好台,立好规、督促改。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促进科技生产力发展13条政策措施等,加快推进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实体化建设,审慎办理涉高科技人才案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动,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持续加强反洗钱工作。抓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探索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

  四、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西安市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检察为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监督办案中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提升民生司法保障工作品质。围绕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做文章,深耕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领域的公益诉讼,全力护航群众美好幸福生活。助力打造良好就业环境,重点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民生就业。

  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充分发挥秦岭黄河生态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作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河湖长+检察长”、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以及相关协作机制,守秦岭祖脉、护长安八水、保古城文物、助古都天蓝,打造“一山八水古都蓝”公益诉讼品牌集群。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双向保护、融合监督理念,加强涉未成年人重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五、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检察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

  要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作用,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加大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依法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加强执行活动监督,推动执检业务均衡发展。

  要做强民事检察。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势,抓好生效裁判、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三项传统民事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探索推进类案监督。加大对劳动仲裁、商事仲裁、公证程序中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力度,规范线索移送、查办、结果反馈、追究制裁等机制。

  要做实行政检察。完善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促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府检联动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贯彻监督支持并重理念,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进公益诉讼,结合辖区实际,实行一院一策、专人负责。以大数据拓展办案领域、提升工作质效、解决治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推动市级人大出台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

  六、全面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既要提升传统监督办案业务水平,更要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我们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建立“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综合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推动与审判机关办案数据、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的衔接共享。加快构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数据池,为检察决策、辅助办案、诉源治理等提供支撑。常态化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建模、竞赛、应用,以小切口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数字化发展。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数字检察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一体高质量、现代化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4/t20230403_610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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