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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们穿得既舒适又安全

发布时间:2023-04-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儿童服装,被告人刘某、陈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各并处罚金,同时被判令在山东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承担销售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这是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提起的首例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系青岛市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宣判的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益诉讼请求,被告人当庭缴纳了全部诉讼惩罚性赔偿金。

  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刘某、陈某夫妻二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商线上销售的方式,面向全国非法销售假冒“adidas”“FILA”等注册商标品牌童装,并以此牟利。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在联合执法中发现了该线索。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二人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墨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扣押物品进行安全质量检测。经检测发现,扣押童装中有多批次不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要求,系不合格产品。但是,不合格的同批次童装已通过线上销售的方式流向全国。即墨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陈某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且存在质量隐患,可能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随后,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不合格童装的具体销售数据进行调查取证,查实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童装的具体销售时间、数量及销售额等情形,为明确公益诉讼诉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为保证公益诉讼办案质效,青岛、即墨两级检察院就拟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路径和法律依据召开专家论证听证会,邀请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人员、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不合格童装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损害众多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本案作为青岛市首例知识产权领域的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填补了检察机关对侵犯商标权类知识产权案件中不合格产品法律监督的空白。即墨区系全国三大童装产业基地之一,童装市场繁荣,拥有童装生产企业3000余家,2019年获评“共建世界级童装集群先行区”,本案的办理对于当地相关行业经营者具有很强的教育警示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3/t20230330_14976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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