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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逻辑

发布时间:2023-04-02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具有战略高度、具有全局性和现实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洞察世界大势,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博大的天下情怀,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等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这一理念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全面准确深入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从世界历史演进、当代全球化发展和人类未来命运的宏阔视野,历史地逻辑地把握其深刻内涵,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并转化成巨大的实践力量。全面准确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刻内涵,需要把握现实回应性、历史继承性、理念引领性、价值通约性、实践可行性五大方面。

  第一,直面当代全球发展面临的诸多困局和问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时代背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突出的现实回应性。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背景是回答“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之问。当代全球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复杂交织,各种“药方”层出不穷,全球陷入普遍不满甚至深度焦虑之中。全球所面临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信任赤字、治理赤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一些问题还在恶化。

  应该看到,当代全球“赤字”背后有着深刻的形成缘由。长期以来,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全球化,使得全球秩序和资本主义国家内部格局具有相当的“同构性”。在资本主导全球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自然地把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阶级差异“外化”成了其所要求的全球秩序。在这一外化结构下,事实是某些国家的发展带来了其他国家不发展,某些国家自身利益的维护和实现是建立在其他国家利益受损基础上的。政治冲突、文明对立、经济压迫、生态危机是其固有矛盾的必然结果。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构建命运与共的全球伙伴关系,这为化解全球危机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兼顾,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人类只有肤色语言之别,文明姹紫嫣红无高低优劣之分,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参与,通过共商共建共享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中国提出的发展观、安全观、合作观、文明观和全球治理观,系统回答了当代全球发展的目的、原则、方向、路径等基本问题,具有鲜明的现实回应性。

  第二,当代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大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含着历史继承性。

  人类社会已经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利益高度融合,彼此相互依存。纵观全球发展史,资本主义曾在全球化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资本将原本分散的国家、民族逐渐纳入到统一的全球市场体系。从地理大发现到开辟殖民地再到形成世界市场,使单一民族国家生产和消费成为世界性的一部分。几百年来,资本以其强大的内驱力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出现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创造并积累了雄厚的物质财富。当代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全球化力量还在释放,还有着自身强大的积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以一种制度代替另一种制度,不是以一种文明代替另一种文明,而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历史文化、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形成共建美好世界的最大公约数。”充分认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含的历史继承性,就是要看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简单的“否定”,要看到“否定”中所蕴含充分“肯定”的因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继承性是其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

  第三,超越当下全球发展自发性安排和惯性力量显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伟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坚定理念引领性。

  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但资本主义全球化天然存在等级性、殖民性特征,也造成了一部分国家和民族对另一部分国家和民族的“单向度”的全球化,大多国家的全球化过程实际上是不由自主、不由所愿、无法也无力选择的过程。这是造成今天发达国家主导、支配不发达国家的全球化模式的渊源。今天这一全球化模式的弊端已充分显现和暴露,给全球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推动从长期以来资本主导的自发全球化向更具有人类自主性的全球化转变,创造一种体现国际民主、主权平等、成果共享的世界新秩序,成为很多国家的迫切愿望。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为世界和平稳定发展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建构性”,体现了在历史发展面前人的能动性特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主观地超越全球历史发展进程,而是顺应历史大势和时代要求的主动选择,是在现有全球化及其治理体系基础上对世界秩序结构的全面改造与提升,是真正站在历史、时代、人类发展高度思考全球化未来走向的“建构性方案”。

  第四,把共同创造包括所有人在内的幸福生活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宗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鲜明的价值通约性。

  全球化已使全人类处于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之中。但是,在早期的全球化过程中,各民族国家的参与具有相当的被动性和不可选择性。这样条件下的全球“共同性”,事实上是少部分人、少部分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意识形态工具“论证”出的“共同性”。这样的“共同体”结果只能是少部分国家、少部分人的美好世界,大部分人无法充分分享全球化发展带来的好处。这样历史条件下的“共同性”实际上并没有超越特殊利益,其所谓的“共同利益”只是特殊的普通利益,真正的“共同利益”反而受到特殊利益的制约。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中华民族“天下大同”的理念。人类命运相连,利益交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创造一种将所有人都视为完全正当的共享全球发展主体,推动和保障具有真正“共同性”的“人类利益”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应该大力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正确理念指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大限度反映各方关切、最大程度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可能体现人类发展方向,成为以全体人类共同幸福为中心的理念的重要表达。

  第五,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快速发展带来的全球格局改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可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充分的实践可行性。

  近几十年来,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改变了国际力量格局对比,推动大国关系深度调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目前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80%,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改变不合理国际秩序、推进全球治理变革的呼声日益强烈,这一势头的不断发展正在汇成全球治理变革的强大力量。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力求打造出由各国共同写书规则、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共同掌握世界命运的人类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再是旧有的少数国家主导下的“一国独霸”或“几国共治”,而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成为各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共同追求。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世界经济研究部部长)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kll/20230330/869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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