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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同行丨“检察蓝”护送英雄“归队”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忠魂归陵园,浩气存天地。3月27日上午,陆良县青山烈士陵园内庄严肃穆,39冢分散埋葬在陆良县各乡镇的烈士遗骸转移至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告慰英烈忠魂,激励后人奋进。

  此次集中迁葬,是陆良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陆良县检察院主动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并迅速摸排全县零散烈士墓数量、位置等基本信息,组织检察人员逐个走访查看,发现部分零散烈士墓地周边杂草丛生、环境凌乱,有的仅有小土堆、无墓碑;有的墓碑上名字斑驳不清、出现裂缝,存在长期无人修复、管理等情况。

  

  为推动英烈主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维护和清理保护工作,陆良县检察院依法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乡镇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在充分尊重烈士亲属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实施散葬烈士墓迁移入青山烈士陵园计划、步骤、方案,同时协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争取专项资金39.9万元,顺利完成烈士迁墓入园集中保护工作,并加强对烈士陵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保持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青山绿水留浩气,苍松翠柏慰英灵。陆良县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凝聚各方合力,持续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革命教育价值,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风尚。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qj/202303/t20230329_4069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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