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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为15名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南海先锋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乐东黎族自治县为15名干部澄清正名,办理容错纠错案件4件,重新使用受处理处分干部11人次。这是记者近日从乐东县纪委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乐东县纪委制订《关于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进一步规范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和容错纠错工作流程的通知》,实现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和重新使用受处理处分干部“四位一体”全覆盖。

    政策实施以来,乐东为一批干部澄清正名,并重新使用一批受处理处分的干部。如:2021年9月乐东县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信,反映作为时任佛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某某在该镇老孔村“两违”拆除工作中,擅自将该村集体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并将不符合条件的拆除户纳入扶贫户、低保户等问题。乐东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核查,未发现张某某存在上述问题,召开佛罗镇班子会议和老孔村村民代表大会,为张某某澄清正名。同年12月,经乐东县委提名,佛罗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张某某为佛罗镇人民政府镇长。又如2022年提拔重用因工作失误被处分后积极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公安干警沈某某为正科级干部等。

    乐东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持容纠并举,力促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切实调动和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记者周月光 通讯员孙鸿慧)

  

    转载链接:https://res.hndaily.cn/file/news/20230212/cid_116_368291.html


原文链接:https://www.nanhaixf.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new_show&id=27006&lid=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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