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的乡村治理
中共中央在陕北的十三年间,当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尤其是边区的农村,经过几年治理,大家都“过上丰衣足食、健康快乐的生活”,十多年前“军阀争夺,土匪横行,苛政如虎,烟毒遍地,民不聊生,荒凉满目”的境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政治上实行“三三制”、精兵简政;在经济上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发展合作社;在社会方面,兴修水利工程,开展文化教育,实施社会保障,推广义仓运动,提倡男耕女织,从而做到了丰衣足食。这些政策推动着陕甘宁边区发生一系列变化,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应对频发自然灾荒
陕甘宁边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几乎每年都会遭受自然灾害的破坏,农民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有限。1942年发生的中原大灾荒波及陕北。同年8月开始,陕北遭遇严重水患,许多房屋被冲毁,人民流离失所,耕地被冲垮,牲畜死伤,生产力水平迅速下降,出现了严重的粮荒。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救灾工作,一方面加强组织建设,要求各县组织赈济委员会,负责领导具体的赈济工作;另一方面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拨粮拨款,发放急赈,把募捐救济与恢复生产结合起来,推行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农业政策与生产备荒政策。陕甘宁边区政府号召边区150万军民开展生产劳动,提高粮食、蔬菜产量,要求部队、机关、学校等各单位制定出详细的备荒计划,发动群众开展生产竞赛、开展采集野菜运动,将野菜晒干保存,以备不时之需,还兴办打井、开渠等水利工程,以工代赈,受到群众的支持。
为解决难民流离失所的问题,边区政府制定了优待难民和贫民的政策。要求建立报告制,随时报告移来难民数目、来自何处、安置办法、遭遇困难等;对于自愿移入陕甘宁边区从事劳动生活的难民或贫民,可自行移入,将富县、志丹等7个县划定为垦殖区供其垦殖;对于有病但无力医治的移民难民,提供公共医院免费医疗;规定外来难民在政治上享有与一般居民平等的民主权利,以保证难民不受当地老户的排挤与欺凌。据统计,从1937到1945年,边区各级政府共安置移难民63850户,达266619人。这些移难民经政府安置后,大部分参加了农业生产,还有部分成为手工业、商业者。
由于根据地推行减租减息等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政府对广大群众特别是灾民难民进行扶植,到1944年,陕北许多村庄的生产力得以恢复,秋收粮食也丰收了,根据地有了较为充足的粮食储备,广大群众特别是灾民难民吃糠咽菜的现象大大减少。纺纱业也发展起来,从事织布与纺纱的妇女达20万人次,解决了群众的吃饭穿衣问题,改善了许多灾民难民饥寒交迫、衣不蔽体的状况。
开展生产合作增强民众集体观念
生活条件恶化,农村社会中就易出现一些游手好闲的“二流子”,边区政府加强了对他们的改造:对懒汉不再一味迁就,禁止“二流子”赌博,动员地方有威望人士劝说其改邪归正,组织参加生产。政府制定了抵制“二流子”的公约,如代“二流子”找职业、不让“二流子”在家里掌握经济权等。许多改造好的“二流子”成为生产骨干,带动了乡村风气的好转。
陕甘宁边区政府鼓励群众开展互助合作,鼓励成立变工队、扎工队等互助组织。1938年,陕甘宁边区开始了变工互助运动,到1942年,变工、扎工等民间劳动互助组织发展起来。各类合作社节省了劳动力,提高了生产率,发展了生产,使农村生活出现了“新面貌、新样式”,出现模范家庭、模范村以及模范乡。
毛泽东具体指导了合作社事业的发展,明确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他指出合作社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性质,要处处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在《组织起来》的讲话中指出,要想从经济上组织群众走集体化道路,就要组织和发展合作社,把群众的力量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
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合作事业以集团化的方式打破农村分散、个体的状态,也冲击了农村旧的生产关系。毛泽东曾指出,“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也会进步,文化也会提高,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有所改良。到了那时,我们的农村社会,就会一步一步地建立在新的基础上了”。在乡村革命之前,边区妇女在经济、社会、政治上的地位比较低。在革命的动员下,她们参加合作事业,生产地位、社会地位也提高了,随之优化了农村的家庭结构,加上新婚姻法的颁布,妇女有了更多话语权和选择权。
重视乡村社会的保障事业
陕甘宁边区乡村治理取得的成就与社会保障事业密切相关。边区政府通过一系列社会保障法令,保障工人、妇女及军人等广大社会阶层的生存权益。
在革命年代,革命军人的待遇直接影响着革命进程。毛泽东对革命军人社会地位的关注,来自一次军人的请愿事件。1938年初,来自延长、延川、宜川等县约200多名残疾军人,要去延安“请愿”并面见毛泽东。毛泽东接见了这些伤病员,提出务必要妥善改善伤病军人的待遇。毛泽东与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富春研究决定,先从组织上加强统一管理,把陕甘宁边区的5个八路军残疾医院整合为一个总院。何长工将做好的建院方案呈交毛泽东后予以执行。这一举措得到了伤残军人的支持。
为了保障抗日军人的经济与社会地位,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政务人员公约》《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等政策法令,对于退伍退职人员、复员将士等,对边区以内有家可归,但家境贫困、无法维持生活者,由政府介绍回家,当地政府补助其3—5个月粮食,发动群众调剂生产资料;对于边区内外无家可归者,政府划定屯垦区,或设各种手工业作坊,采取集体合作的生产方式,开展生产。陕甘宁边区政府还通过提高抗属的经济与社会地位,来巩固抗日军人的抗日决心。如从物质保障方面加以优待,根据抗属土地、劳动力等条件,政府给予适当代耕、代收帮助,供给足够用的柴水与最低必需的衣物,适当保证抗属生活;又如在精神层面安慰军人家属,平时开群众大会、看戏时,请抗属坐在前排,每逢重要节假日,举行访问抗属的活动等等。
陕甘宁边区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机制,保障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对年老、疾病、待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陕甘宁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边区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特别是在保护女性健康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有效保障了妇女权益。
(摘编自《人民论坛》2021年第1期 高中华/文)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文链接:http://www.tjzzb.gov.cn/dsbl/202302/t20230217_95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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