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电话拉人进群 后转卖他人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3-02-1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为了牟利,欧某、贺某、宋某、吴某、王某、张某、王某某等7人合伙向上线转卖他人微信号。经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近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欧某、贺某、宋某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七个月十九天不等的刑罚,并处3.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2021年3月初,欧某、贺某、宋某经商议,决定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给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打电话,拉人进股票微信群,再将这些人的微信号卖给上线。开始行动前,他们又邀约了王某等4人参与。同年3月15日,他们根据上线提供的电话号码,在租来的房间里逐个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炒股,并将炒股的344人拉进微信群,然后以每个微信号13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上线,李某因进微信群后被骗9万元。
2021年5月,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检查中发现欧某等7人的异常行为,经查询后将他们抓获并立案侦查。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欧某、贺某、宋某等7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案后,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欧某等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肖克 汪智慧)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2/t20230207_148004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能量大师”专骗中老年人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