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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为贪便宜他“自学成才”变身“羊毛党”中的技术咖

发布时间:2023-02-12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

  

  如今,许多网络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新用户下载使用,会推出一系列奖励机制,而在被告人徐某某的眼中,这些奖励机制却成了他的“生财之道”。

  

  

  

  徐某某成为“职业羊毛党”还要从2017年说起,那时各大网络平台兴起不久,优惠的力度很大,徐某某便利用新人红包0.01元即可下单的优惠机制,走上了“薅羊毛”的路。但没过多久,外卖平台补上了漏洞,徐某某只好暂时罢手。

  

  

  

  2021年,徐某某又从网络上得知了一种新“薅羊毛”法:下单优惠,直接变现。但彼时各大网络平台为了防止被薅羊毛也加强了审核,比如用户手机号与手机识别码绑定,一机一码才认定为新用户。

  

  

  

  然而在贪欲的刺激下,徐某某苦心钻研技术破解平台限制,手中也逐渐掌握了一条养卡、注册账号、代收短信验证码、薅羊毛的灰色资源。

  

  

  徐某某先是通过网络非法渠道大量购买电话卡、虚拟手机号,并在网络平台上注册成为新用户,再用自己以及亲属实名注册的老用户邀请这些虚假的新用户下单,每单既可获得网络平台发放的数十元老用户佣金,同时所谓的新用户也能获得20元左右的新客补贴。为了多薅羊毛,徐某某大量编造虚假新用户,通过使用虚拟手机号码、变更IP地址、修改手机位置等技术手段,绕过平台的审核机制。

  ↑被告人徐某某使用的工具

  

  这种薅羊毛的方法技术性强,操作复杂,于是徐某某拉上好友李某、欧阳某一起干,并成立了工作室,每天专职薅羊毛,通过同时骗取拉新佣金和新客红包这样“两头通吃”的方法,徐某某工作室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共骗取人民币25万余元。

  

  

  成为“技术大拿”的徐某某并不满足于自己“薅羊毛”,还通过网络渠道打广告“开班授徒”,教别人怎么薅。

  ↑被告人徐某某发布的“招生”广告

  

  他将自己所掌握的卡商、号商、接码平台、养号平台等资源,以及黑灰产工具一并打包出售,还录制教程视频,以视频投屏等方式手把手教学。被告人卢某某以数千元的价格学习到徐某某的技术,通过徐某某的“倾囊相授”,卢某某照葫芦画瓢,以同样的方式骗取网络平台人民币31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同时又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

  

  近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将违法所得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通过刷单等非法手段“薅羊毛”,不仅违背公平正义,破坏网络安全,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在此过程中存在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网络账号等行为又为黑灰产业链的滋生提供了土壤,社会危害极大。在商家推出的各类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方式获取优惠,但切忌参与刷单、使用外挂软件,以及出借银行卡、信用卡、身份证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薅羊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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