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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稀泥”,这样的示范让司法公正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这些案例的公布,鲜明地向社会表达出法律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为公众提供行为指南,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善的社会风尚,并推动形成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

  跳江救人自己却不幸溺亡,法院认定被救者应给予适当补偿,明确“英勇救人的行为值得肯定、褒扬和尊重”;夫妻一方患有艾滋病但在结婚登记前未告知,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婚姻关系,阐明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在消费者多次表示不接受推销业务后通信公司仍电话骚扰,法院认定此举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侵扰和破坏”……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水平和效果,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公正高效的裁判中。11个月前,最高法发布了第一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涉及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生产生活等,让公众通过“别人的故事”,了解“这事法律怎么说”,理解“法院为什么这么判”,从而知晓遇到类似情况“我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些典型案例都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样,本批发布的案例集中了民法典施行以来,法院审理的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自甘风险、高空抛物等案件,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着重强调在社会交往中鼓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在家庭生活中弘扬优良家风,在经济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契约精神,就坚持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亮明了法律立场和司法态度。例如,陈某在网上多次公开发表针对戍边烈士肖思远的不当评论,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侵害肖思远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鲜明表达了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坚定立场。

  民法典是“人民权利宣言书”。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也是法院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在一起涉及“隔代探望权”的案例中,法院支持了老年痛失独子的原告夫妇探望孙女的诉求,阐明这一诉求“符合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伦情理,不违背公序良俗”。对这起近乎“家长里短”的案件,法院的判决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民法典典型案例的发布,能充分发挥其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一方面,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判尺度,为民法典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司法经验。尤其是面对热点案件、疑难案件、争议案件,指引各地法院不回避,不消极,不“和稀泥”,积极回应社会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需求;另一方面,民法典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个典型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鲜活生动起来,甚至可以成为面向全国的法治公开课。这些案例的公布,鲜明地向社会表达出法律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为公众提供行为指南,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善的社会风尚,并推动形成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最高法相继发布一系列典型案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等,强调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点名超时加班,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及劳动报酬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案例,涉及父母对成年子女“啃老”能否说不、对劳动者就业实施地域歧视要不要赔精神抚慰金等,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司法裁判体现着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回应着公众对公序良俗的期待。每一个个案公平正义的实现,都是法律权威的证明。一个个具体案件的裁判,有助于引领公众触摸法治脉搏,感知司法公正,最终汇聚成普遍的法治信仰,培植起社会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1/t20230117_14729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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