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毛里湖的鸟儿又回来过冬了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湖南省津市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童星宇

  “你们又来了啊!”深冬的一天清晨,我和同事驱车前往津市的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回头看”。行至路口,家住附近的村民李大爷一眼认出我们。他指着不远处,满脸喜悦地说:“你们的监督搞得好咧。看看那边,以前的黄土坡不见了,树也长高长密了,鸟儿又飞回来过冬啦!”我顺着李大爷的视线望过去,不禁又想起了两年多前的那次检察监督。

  2020年,我们在参与落实津市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西毛里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议案的过程中,听到不少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破坏毛里湖湿地生态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湿地保护工作存在监管盲区。这些声音让我意识到,必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好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这张“绿色名片”。由此,我所在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了毛里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我们对人大代表的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搜集,并在办案过程中将部分建议有效转化为检察建议;同时,以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检察室为前哨岗,数次前往毛里湖沿线开展实地调查摸排工作。

  位于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内的樟树村下杨家湾,曾长有一大片树林,各种鸟类常年栖息于此。2019年前后,刘某等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此砍伐林木、开垦土地,导致鸟类栖息林地被大面积毁坏,鸟群急剧减少,地面黄土裸露,水土流失严重。因上述情形涉及的违法点及职能部门较多,我们数次前往市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了解情况,释法说理、厘清职责。在充分调查核实后,我院针对不同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最终违法行为人通过补种树木、撒播草籽、开挖排水沟等措施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那一片片黄土地慢慢都转为绿地,再次焕发生机。

  怀着欣慰的心情,我们马不停蹄赶往“回头看”的第二站——西毛里湖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与当初开展监督时不同,如今保护区外围已规范设置了隔离防护设施,不得随意进入。而在两年前,这里不仅保护设施残缺破落,更存在不同程度的水源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有自来水公司违规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造成黄土裸露、水土流失,有渔场看湖点的日常生活污水、果木种植农业废水直排入湖污染饮用水源……问题复杂且不易整改。为此,我们积极寻求人大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我院的汇报后组织召开了督办会,与市政府、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单位就检察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会商。在此基础上,我院对症下药,一方面向市水利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责令某自来水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全部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进行诉前磋商,推动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并督促其在保护区外围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等,全面加强监管。同时,我们向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某镇政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源头规范毛里湖湿地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多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共治格局。

  太阳逐渐升起,草木上的白霜悄然散去,远处鸟儿也活跃起来。望着眼前这一湖碧水,我对湿地保护有了更强烈的使命感。

  (整理:记者 张吟丰)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1/t20230119_14737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