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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创新推出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凝聚长江保护合力

发布时间:2023-01-08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月3日,《检察日报》第4版刊登《垂钓爱好者成为长江生态保护志愿者——重庆涪陵:创新推出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凝聚长江保护合力》,内容如下:

  

  

  

  “可视锚鱼钓具潜在的危害性非常大,对繁殖期的鱼类资源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严重危害长江生态环境……”前不久,一场公开听证会在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举行。针对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的危害和生态修复问题,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会长龚步宁发表专业意见。

  

  这是涪陵区检察院依托人文检察制度,凝聚长江生态检察官与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多方合力,推动长江生态“云保护”大格局的一个缩影。

  

  “钓多少鱼补多少鱼”

  

  

  2022年2月24日,涪陵区长江边举行了一场增殖放流活动。与以往情况不同,这次活动的主角是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和游泳运动协会的会员。

  

  “钓了几十年鱼,我还是第一次放鱼苗进长江。”龚步宁一边放鱼苗一边感慨。“先放鱼增殖,再合法垂钓休闲,这种方式我们举双手赞成。”让涪陵区游泳运动协会副会长丁季平竖起大拇指的,是一项叫作人文生态检察的制度。

  

  2022年2月10日,涪陵区检察院正式建立起人文生态检察制度。该制度的重要一环,就是与垂钓、游泳等民间社会团体共同建立长江生态环境预防协作机制,倡导社会团体每年初提前预测对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据此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提前开展生态修复,即“钓多少鱼补多少鱼”。

  

  龚步宁告诉记者,涪陵辖区内长江流程77公里,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8条,垂钓文化土壤深厚并延续数千年。但不知从何时起,他发现长江“无鱼可钓”了。“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法、合规地发展垂钓文化,我们非常赞同。”作为此次增殖放流组织者之一,涪陵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研员刘顺科表示,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对落实落细“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杜绝非法捕捞现象很有现实意义。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和游泳运动协会会员还接受了涪陵区检察院颁发的“人文生态检察联络员聘书”,正式成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民间志愿者。

  

  “从垂钓者到长江生态保护志愿者,我们今后有了双重身份。”捧着证书的龚步宁表示,垂钓者非常清楚哪些地方容易非法捕捞,他们将与相关主管部门一起守护长江生态。

  

  

  大数据赋能“长江十年禁渔”

  

  

  “嗨,我是一条生活在美丽长江里的小鱼,在这里生活着我的家人们。劝君不捕江里鱼,万千鱼仔在腹中!”如今,漫步长江涪陵段岸边,市民会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根据涪陵区检察院2021年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协议,通信运营商会向在江边停留超过30分钟的群众发送温馨提示,这是人文生态检察制度的“云创新”之一。

  

  根据人文生态检察制度,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享“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识别摄像头等对可能的违法行为提前预警劝诫,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拍摄留证。同时,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110可视化监督平台,共享区公安局关于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每日警情”信息。

  

  由此,一个多部门联合构建的,对长江水面、水中、水下进行系统性保护的预警机制初步建立。

  

  “此前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不少明令禁止的捕捞工具仍然公开在渔具店出售,需要从源头进行综合治理。”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主任李姣表示。

  

  为从源头打击非法捕捞,涪陵区检察院与该区农业农村委建立协作机制,对销售禁用钓具、工具的商户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对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该院还与相关部门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与各部门共享生态环境、水资源、林草资源行政处罚等大数据,形成长江生态数字化“云保护”大格局。

  

  

  形成长江生态全链条保护体系

  

  

  据涪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庄永东介绍,作为探索“监督阵地再前移、司法修复更有效、社会治理再提升”的重要举措,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囊括了七大类十几项机制创新,目前已形成公安、渔政、司法、社会团体等长江生态全链条保护体系,应用场景非常广泛。

  

  2022年2月,涪陵区检察院通过与渔政部门共享的“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第一时间发现5人在长江干流用可视化锚鱼设备非法捕捞。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程在实时视频预警系统引导下实施抓捕,人赃俱获。

  

  抓捕次日,涪陵区公安局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案件的证据收集、犯罪故意、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提出意见。2022年7月,经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并支付专家评估意见费。

  

  人文生态检察制度推行以来,涪陵区检察院共借助“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发现违法线索100余条,经民间志愿者团体发现线索20余条,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5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2件。当地先后有200余名游泳或钓鱼爱好者主动加入成为“人文生态检察联络员”,提前增殖放流鱼苗1.2万余尾。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表示,民间垂钓行为会与法律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涪陵区检察院创新出台人文生态检察制度,将事后修复变为事前增殖,对破解该领域治理难题很有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301/t20230106_39513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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