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勤廉风采 > 正文

不满物业管理 高空抛物泄愤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因不满小区物业管理,把家中的纱窗、垃圾桶、花盆等物品从29楼抛下,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触犯法律。12月8日,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8月11日18时许,家住河南许昌的张某因不满小区物业管理,为发泄心中不满,从自家客厅阳台、阳光房窗户分4次向窗外抛掷纱窗、塑料垃圾桶、带土陶瓷花盆等物品。小区居民发现后,立即报警。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张某主动到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才往楼下扔东西的。

  2022年8月,此案被移送至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张某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该院提出了“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魏都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12/t20221220_146569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