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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福利暗藏陷阱 侵犯信息获刑罚金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江艳 林斌聪

  走在街头突然被人拉住,以免费送玩偶、红包等为由让你扫码进群加好友,这白来的“福利”背后往往暗藏陷阱。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

  此前,陈某在路边偶遇老乡让他“扫码进群”。在对方几番简单操作下赠送给陈某一个大玩偶,随后又帮助陈某退出了群聊。这次“净赚”让陈某不由得产生了好奇。

  再次遇见老乡时,老乡向陈某介绍了这门靠“卖”群赚钱的“手艺”:首先,认领一个上游买家提供的群二维码,用免费送礼吸引“顾客”扫码进群。第二步,操作“顾客”手机随机拉二三十个微信好友入群后拍照认证,随后操作“顾客”手机退出群聊。以这样的一个群为一单,往往可以“卖”出6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

  于是,陈某在之后的十几天里,“卖”出群聊400余个,非法获利2万余元。

  此后的一天,小丽被同事小红拉入了一个群聊中。原来是小红扫了陈某的二维码拿礼物,小丽被“选中”,同事叫小丽不用在意群里信息。但是,群主陆续发了几个红包,然后推送了一些关于“刷单返利”的内容,让小丽有所心动。最终,掉入了网络诈骗陷阱,被骗25万余元。

  案发后,奉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很多人认为,扫码进群免费领礼品的行为只是拉人进群,自己没有实施诈骗就不算违法行为。但其实利用他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扫码入群免费送礼品”的方式拉人进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吸粉引流”,为犯罪团伙的诈骗行为铺路,这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赚快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了刑事犯罪的“底线”。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街边遇到扫码免费领礼品活动需警惕,切勿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自己的朋友。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12/t20221220_1465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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